祁门县文化局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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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工作、新闻出版(版权)方针、政策、法律和省、市文化事业、新闻出版的规定、办法,并监督实施。

2、研究和制定全县文化事业和新闻出版行业发展目标,编制并监督实施文化事业、新闻出版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协调文化事业、新闻出版行业发展的比例。

3、研究、指导全县文化体制改革,参与制定全县文化经济规定,指导文化艺术生产经营,统筹安排县拨给文化方面的有关经费、规划,指导文化设施建设。

4、综合管理全县文化艺术事业,指导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调查研究文胡啊艺术科技发展的有关问题,归口管理全县较大文化活动。

5、综合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管理群众文化,推动少年儿童文化事业的发展,综合管理全县公共图书馆事业。

6、综合管理全县新闻出版行业和管理全县著作权工作。

7、综合管理全县电影事业,指导全县城乡电影发行放映网的建设,调整和综合平衡工作。

8、主管全县文博事业,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文物法规及文博事业的政策、法规,研究制订全县文博事业的发展规划和规定。

9、归口管理全县文化市场,会通有关部门制定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规范文化市场的管理,指导文化市场稽查工作。

10、承办全县文化对外交流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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