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文化局是代表市政府主管全市文化艺术事业的行政管理部门,现下辖:市文化馆、市图书馆、市豫剧团、市电影公司、市中岳电影院、市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和市演出服务公司等7个二级机构,共有干部职工180余人。主要任务与职责(一)贯彻党和国家文化及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及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工作的规章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制定全市文化事业及新闻出版业的发展规划、总体布局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文化事业发展的比例关系,负责新闻出版业的科技工作;指导全市文化体制改革的,参与拟定全市新闻出版业的经济政策和宏观调节措施。
(三)管理全市文学、艺术事业及新闻出版活动,研究、指导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名门类文学艺术的发展;组织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查处违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的违法违规活动。
(四)拟定全市文化产业规划、出版市场的调控政策、管理规定并指导实施;统筹安排文化事业经费,规划、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或组织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协调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五)归口管理全市文化市场,拟订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管理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和放映工作;查处文化市场违规行为;指导、监督文化市场稽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