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文化局,是安康市政府主管文化、艺术、文博、新闻出版工作的职能部门,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文物、新闻出版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负责管理文化市场,保护文物,开展稽查和“扫黄、打非”专项治理。管理市直文化单位,指导、协调区、县文化艺术、文物、新闻出版和社会文化市场管理。局内设政办室、艺术科、文物科、新闻出版科、文化市场稽查队和安康市社会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伴随着地方经济建设的持续发展,在省、市党政领导的统一部署下,安康文化与城乡人民交融,坚持“二为”和“双百”方针,载歌载舞的走过了50年辉煌。特别是改革开放的20年,省、地县财政不断加大对地方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逐步建成了群众(文化)艺术馆12个,公益图书馆11个,艺术创作研究室1个,文化艺术学校1所,艺术表演团体4个,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单位11个,影剧院演出场所12个,建成博物馆2个,文物管理所9个,并在乡镇建立35个集镇文化中心和数百个农村文化站。安康文化经过长期磨炼,集中了一批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优秀文化艺术人才,形成了一个文学、艺术创作群体,锻炼了一支具有敬业精神的文化队伍。[文化工作概况]2000年,是非同寻常的一年,全区文化系统干部、职工坚持以邓小平“特色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及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深化改革,开拓奋进,大胆创新。以争创文化先进县为契机,着力推进各项文化工作全面进步,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各级共组织大规模文化庆典演、展赛事活动80余次。在“文化三下乡”和“科技之春”宣传月系列活动中,深入全市136个乡镇村,送戏485场次,观众达53万余人。送书下乡140余次,流动售书67430册,捐赠图书(含课本)78000册。送科技教育电影、录相、资料346场次,受益观众62000人次。先后出版各类文学专著、文学艺术刊物35部。年创作大型话剧一部,小戏、小品30余个,歌曲、舞蹈作品近百个。美术、书法、摄影作品3800余幅。获得省级以上各类艺术作品奖项430余个,各类艺术门类创作成果百余件,被国家选用参与对外文化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