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Export credit Guarantee)
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简介一国政府设立专门机构,对本国出口商和商业银行向国外进口商或银行提供的延期付款商业信用或银行信贷进行担保,当国外债务人不能按期付款时,由这个专门机构按承保金额给予补偿。这是国家用承担出口风险的方法,鼓励扩大商品出口和争夺海外市场的一种措施。出口信贷国家担保的业务项目,一般都是商业保险公司所不承担的出口风险。主要有两类:一是政治风险,二是经济风险。前者是由于进口国发生政变、战争以及因特殊原因政府采取禁运、冻结资金、限制对外支付等政治原因造成的损失。后者是进口商或借款银行破产无力偿还、货币贬值或通货膨胀等原因所造成的损失。承保金额一般为贸易合同金额的75%至100%。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是一种国家出面担保海外风险的保险制度,收取费用一般不高,随着出口信贷业务的扩大,国家担保制也日益加强。英国的出口信贷担保署,法国的对外贸易保险公司等都是这种专门机构。
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的特点1、担保的项目具有广泛性;
2、担保的金额的不等性;
3、担保期限与出口信贷的对应性;
4、保险费率低;
5、各国或地区担保机构的性质具有多样性。
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的主要形式1.对出口厂商的担保
出口厂商输出商品时提供的短期信贷或中、长期信贷可向国家担保机构申请担保。担保机构并没有向出口厂商提供出口信贷,但它可以为出口厂商取得出口信贷提供有利条件。
2.对银行的直接担保
一般说来,只要出口国银行提供了出口信贷,都可以向国家担保机构申请担保。这种担保是担保机构直接对供款银行承担的一种责任。有些国家的担保待遇很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