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首子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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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于父系社会初期的父亲杀死妻、妾所生第一个孩子的风俗。在杂婚、血缘婚、伙婚与对偶婚中,女子可以与多个男人性交,很自然地存在着所生子女“知其母而不知其父”的现象,这种原始的婚配形式是母系社会的繁衍基础。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剩余产品的出现,由于体力等诸方面的优势,男子逐渐在氏族内居于统治地位而以父系社会代替了母系社会。私有制形成后,男子的财产继承开始被重视,于是认定自己血统子女成为男人关注的大事,这种单婚(一夫多妻或一夫一妻制)的形成,使女子(妻、妾)成为男人的附属品,男人对妻、妾的贞操开始严格要求。但由于单婚制的初期,伙婚、对偶婚的性交习俗尚未尽绝,女子在婚前可以与多个男人性交,所以女子多是孕后成婚,第一个孩子当然不一定是丈夫的血亲子女,为了选定本血缘子女的财产、门第继承权,丈夫便将妻、妾所生的第一个孩子杀掉,此即残酷的“杀首子”。杀首子是使妻妾蒙受极大痛苦与屈辱的风俗,远远比《史记》所载私生子后稷、《左传》所记私生子子文被弃于途残酷,但弃子与杀首子都反映了人类婚姻形式向单婚转化过程中伦理观的一种发展,也是强化私有制的一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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