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维福,男,1969年11月出生,安徽凤台人,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
学术经历:
中国政法大学第二学士学位班法律专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
工作经历:
1996年7月-2007年2月,先后任安徽省政府办公厅法制局(办)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2007年2月,任省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应诉处副调研员;
2008年5月起, 工作于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研究方向:
法学 环境学
代表论文
《信访制度是公众利益诉求的有效渠道》
《论在WTO规则下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完善|行政法》
《国家赔偿法》实施的代价有多大—— 汪庆案评析》
《论行政指导在环境管理中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