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庆江 男,1954年生,山东广饶人。经济师。毕业于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曾任东营市胜利油田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科级审判员、副庭长。现任山东省胜利油田长安实业集团公司法律咨询服务中心书记。主要业绩: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多年,1990年在市和油田第一次民事审判工作研讨会上制定《关于我市民事法律文书制作和适用上若干问题的意见》一书。1990年个人立三等功1次,1991年被评为法院系统办案能手。1991年在市和油田第二次民事审判工作会议暨第二次民事审判研讨会上参与制定《按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开庭审理案件操作规范》和《关于审理赔偿、债务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参编《民事诉讼与人民调解》一书。1995年起至今主要致力于企业法律政策研究和法律咨询服务工作。高举邓小平伟大旗帜,描绘跨世纪宏伟蓝图。——蒋庆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