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煤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综合开发治理利用我县煤层气资源,推动我县循环经济建设和节能减排工作,保护生态环境,夯实煤矿安全基础,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习水县煤层气综合治理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冷预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骆 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罗利强(县国教办主任)
封月培(县安监局局长)
冯文琼(县煤管局局长)
袁开寿(县财政局局长)
袁江远(县发改局局长)
贺 嘉(县建设局局长)
韩 勇(县国土局局长)
冯泽民(县经贸局局长)
余洪举(县环保局局长)
沈志清(县城管局局长)
贺胜琴(县物价局局长)
韩汝强(县招商局局长)
唐兴强(县工商局局长)
惠术刚(县国税局局长)
魏怀东(县地税局局长)
李兴强(县电力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监局,封月培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十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