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10-03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目录机构简介

成立宗旨

运作模式

工作领域

主要业绩

研究成果

经典案例

社会影响

具体内容一、机构简介 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义联),成立于2007年8月,是一家由北京市司法局批准成立、北京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民办非营利机构(NGO)。二、中心宗旨

义助残弱,仁德所尚;社会公益,贤能多为三、运作模式

中心致力于劳动公益法律服务和政策研究倡导,被媒体誉为“国内首家以困难职工、农民工权益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专业化劳动法律援助机构”。

中心立足建设成为“劳工发展社会中坚,劳动政策民间智库”,已经成为拥有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研究、农民工项目运作三大团队,目前中心专职工作人员20名,其中15名为律师,半数以上为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突出的实务、研究和活动组织能力。

中心成立以来,义联维权始终以公益性、专业性为原则,在公益实践和政策研究中探索适合社会组织发展的可持续之路,在与政府部门、工会组织、公益慈善基金、媒体部门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合作的进程中不断进步,在深入研究劳动法律实务的基础上,倡导中国NPO走专业化、法治化之路。通过公益法律服务,不仅为残弱劳动者、农民工提供公益法律服务,也为成长中的中国公益法律服务标准化发展提供示范。四、工作领域 1、法律实务援助

2、劳工能力发展

3、政策、立法建议研究与倡导五、主要业绩 中心创办人黄乐平律师于2005年4月创建全国第一家工伤维权网站,于2006年2月设立国内第一条劳动维权热线。自2004年9月以来,义联维权团队通过法律咨询和援助代理,为全国各地残弱劳工免费提供法律帮助逾70000人次,代理的多起法律援助案件开创国内司法判例先河。不仅如此,义联将影响性个案援助与建立创新维权机制相结合,倡导以和谐和民生为价值开展农民工法律实务工作。在此基础上,义联坚持对农民工法律援助实务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和质量监测,紧跟立法和政策的步骤,参与由立法机关、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援助、农民工问题的立法和政策制定活动,力促政策和法律完善。

●参与劳动和社会保障立法工作,提出立法建议

中心先后参与了《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制订或修改工作,提出了专业立法建议。

中心在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实务和研究方面专业优势得到政府立法管理部门的肯定和重视,尤其是在《工伤保险条例》的修改方面。在2007年3月8日,由国务院法制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召开的《工伤保险条例》修改征求意见会上,中心主任黄乐平律师提出的多项修改建议,得到了与会人士的高度认同。2008年初、2009年初,黄乐平律师先后应邀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修改和社会保险法立法有关工作座谈和研讨会,就《工伤保险条例》修改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2009年5月,应国务院法制办邀请,中心提交关于简化工伤处理程序的书面意见,在2009年7月发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修改征求意见稿中有较多的体现。2009年2月,中心组织召开工伤保险实务研究与社会保险法立法研讨会,邀请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全国总工会法律部有关领导和专家,及研究机构、实务部门、社会组织代表到会研讨,取得了积极的成果。

●参与农民工政策制定,进行审定论证

中心在农民工问题方面的实务和研究成果受到了政府和业界的重视,为及时推进公共政策进一步完善做出努力。2006年8月,中心主任黄乐平律师参加了司法部报国务院《关于农民工问题的调研报告》的立项论证并承担了部分写作工作。中心一直关注转移劳动力的引导性培训工作,于2006年9月受邀参与国务院扶贫办“农民工引导性培训教材”的编写论证工作并提交了专家意见书,并于2008年参与教材的审订工作。2008年4月,中心主任黄乐平作为教材审查专家,受邀参加农民工引导性培训经验交流会,并从法律、政策、项目可行性方面对教材和培训活动进行论证。

中心发挥丰富的实务经验,参加普法宣传材料的审定工作,2009年6月,中心受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邀请起草农民工公共法律服务教育手册,于2010年1月在全国各地发放,受到广泛好评。

●开展农民工法律服务统计研究和项目监测,积累丰富的经验

中心自2006年筹备初期,开通全国第一个劳动法律免费咨询热线,为全国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至今已经提供咨询18000余例,其中75%以上为农民工。中心对所有的咨询者建立咨询登记档案,作为回访和研究的依据。中心撰写的法律咨询热线统计分析报告,受到专家和领导的好评。不仅如此,中心自2007年成立以来,已经提供法律援助案件代理976件,为了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中心自主研究了一套法律援助监测评估体系,并于2008年12月开始,定期对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进行监测评估,向北京市司法局、海淀区司法局等单位提交,并向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全国总工会及其他劳动法律机构和科研机构进行推广,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中心坚持建设劳工法律实务和研究机构的质量标准,几年来,通过运作农民工政策

研究和法律援助项目,中心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监测经验。2007年以来,黄乐平律师受邀参加国务院扶贫办、司法部、全国总工会等机构组织的多次有关农民工法律援助培训活动,从事劳动维权和法律援助相关工作的培训。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在2008年成功申请的世界银行中国发展市场“农民工工伤维权网络项目”中,中心将建立“工伤维权评价体系” 作为项目实施和监测的重要手段,该评价体系立足于农民工问题的实际情况,将就近解决农民工维权问题,减少农民工维权成本,减持贫困作为系列评价指标,对农民工维权志愿者(包括律师和其他人士)的工作成果进行评价,这项项目设计受到了评审专家的肯定。目前,该项目正在顺利运作之中。

●推动建立调解机制,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建立

面对农民工问题的新形势,中心立足农民工发展与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发挥专业和社会公信力的优势,与有关政府部门、工会组织合作开展建立协调联动机制,中心多位律师成为北京市总工会首批工会法律援助社会化志愿服务律师,中心也应邀加入海淀区劳动局等机构合作建立调解联动机制,为解决劳动纠纷,提供日常咨询、法律援助和专业指导。

2009年2月,中心律师主持调解北京某石材厂43名农民工集体劳动纠纷案,受到了主管部门、纠纷双方的一直肯定,该起案件,作为“北京市首例法律援助律师成功调解案件”为媒体广泛报道。在金融危机形式下,中心坚持务实、有效的解决劳动纠纷问题,保障农民工的法律权利得以实现,维持社会的和谐稳定。六.研究成果 几年来,中心出版多项科研成果,研究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援助等问题。中心编著劳动法律实务科研著作27部,不仅是劳动者认为“最实用的维权工具书”(《最新工伤处理操作实务》),也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广为肯定,作为案头必备工具书。中心著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法律指导丛书-农民医疗、养老社会保障》一书,被中共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总署和农业部联合评定为“推荐‘三农’优秀图书”。

中心开展农民工问题相关研究,先后发表多篇专业文章,如《五大“软肋”催生“工伤保险法”》、《<职业病防治法>变革之道》、《农民工维权要多管齐下》、《携带艾滋病病毒的农民工享有哪些劳动保障权利》。七、经典案例 ■ 国内首例:义联成功调解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四十三人集体案

该案件发生于2008年9月下旬,李洪生等43名来自8个省份的农民工在北京福拓公司从事石材加工等工作,2008年8月1日,公司以奥运期间交通管制为由,通知所有工人自2008年8月1日至2008年9月20日回家休息,奥运后再确定开工日期。但是到了2008年9月20日后,公司却以经营不景气、经济困难为由,拒绝工人回到公司上班,也不再支付任何工资。工人们认为公司的做法就是变相辞退员工,鉴于公司持续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43名农民工遂集体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通过海淀区劳动局李洪生他们找到了义联律师进行咨询,在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后,义联李嘉健律师认为他们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并代理他们向海淀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海淀区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该案,迅速将案件指派给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提供法律援助,由义联韩世春律师承办该案。为了尽快解决工人们的燃眉之急,避免矛盾激化,韩世春律师一面仔细跟工人进行了分析讨论,并提出可行的调解方案,又在与单位的接触中,晓以利害关系,并提出希望为双方能够合理处理纠纷,通过调解尽快解决问题。韩律师在研究了多方材料后决定进行调解处理,既帮助农民工尽快拿到赔偿,又符合先调再裁的劳动争议处理原则。他又以其专业水平与丰富的谈判技巧最终说服了福拓公司管理层愿意接受义联作为调解方处理该问题。 经过漫长及艰辛的先后4次谈判、调解过程,2009年2月13日,双方最终达成和解,43名农民工在义联律师的主持下,终于拿到了23万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义联不仅再次帮助农民工朋友们依法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做成了国内首例由法律援助律师成功调解的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

■历时三年一帮到底 法律援助助河南农民工获得工伤赔偿62万

中心为河南在京农民工张先法工伤案件提供法律援助代理。面对用人单位、劳动部门、司法机构的重重阻力,在媒体都认为没有希望的情况下,黄乐平律师一帮就是两年,最终经二审判决,张先法获赔85万元。然而用人单位迟迟未能履行责任,黄律师再接再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终于在2008年9月,历时三年,中心协助张先法家人获得62万的赔偿。《工人日报》将此案作为“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经典案例加以报道,新华社、法制日报、京华时报等多家媒体也先后报道此案。

■义联律师代理国内首例“确认自杀为工伤”案件

北京铁路局职工杨涛上班时碰伤头部,半月后砍伤妻子孩子后自杀身亡。工伤认定之路相当艰难,其家人慕名找到了义联。面对这个苦难的家庭,尽管是工伤认定的难题,义联还是怀着公益的热忱和专业的精神,决定提供援助。2007年5月开始,黄乐平律师和朱茂林律师为其提供援助代理,至08年8月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判决“撤销北京市海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京海劳社工伤认定,即 2006年12月15日杨涛的死亡不予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此案引起社会的热烈关注。多家媒体纷纷报道,其中《检察日报》于2008年4月9日以《一份试卷,否定了司法精神鉴定》近整版予以报道。

■ 岳光晓工伤待遇案:坚持,义联与你同在

2007年9月20日,搬运工岳光晓和公司的赵经理等人到大兴的库房整理货架上的货物,被突然倾斜倒塌的货架压成重伤。单位不肯支付医疗费用,后小岳的家人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2008年7月,认定为二级伤残、大部分护理依赖。辗转下,小岳的家人找到了义联,请求义联提供法律援助。义联在最短的时间内批复了向其提供法律援助,并在一天的时间内,义联准备好了所有需要的资料, 2008年11月,经历了多次与单位的艰苦拉锯战后,单位最终愿意支付21万元人民币赔偿金给岳光晓,虽然对于2级工伤的岳光晓来说,这些钱只是杯水车薪,但是对这个几乎陷入绝望的家庭来说,在义联热心真挚的大力帮助以及最终拿到的这些钱其实对于他们也是很大的安慰

■ 劳工维权有奇迹,十六年沉冤昭雪

1992年9月8日,正在值班的许玉林为维护工作场所正常秩序,被不法分子打成重伤。后许家由于无法支付巨额医药费,贻误治疗使许玉林病情恶化,很快出现严重精神障碍。1998年7月,许玉林终于在6年后被认定为工伤,伤残鉴定为四级伤残。不过煤矿方面并没有积极为许玉林落实工伤保险待遇,不愿承担工伤医疗费用,遂许玉林病情恶化,于1999年2月27日在家中误服农药死亡。许玉林出事后,父亲许长海一直为儿子上访维权直至患病离世。2006年10月,许玉林的大哥许玉宝通过维权热线找到了义联,义联主任黄乐平律师和朱茂林律师高度重视案件,亲自代理。该案先后经历了劳动争议仲裁、民事诉讼一审、二审,2000年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许家获赔16万余元。许家不服再次提出申诉。2006年11月,在黄乐平律师的努力下,二审法院决定提起再审程序。因为事件的典型性,在中华全国总工会、阜新市总工会和多家国内知名媒体的支持下,黄律师和朱律师在再审一审,单位和许家均不服上诉的情况下,顶着巨大的压力,进入了再审二审的程序,经过多方努力终于结束了长达2年的再审过程,许家和单位最终达成和解,许玉林获得共计人民币63万的赔偿。义联也成功帮助许家彻底解决了这个一拖就是十六年的案件,真正做到了一心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劳动者遭遇工伤,义联法援以人为本

2006年11月24日,正式上班的第二天,早上六点多天还没亮,摸黑走到二楼工地想穿戴整齐防护设备的李洪一脚踏空,摔成重伤。在住院期间,李洪的家属多次找到单位,请求单位拿钱救人,工地方才拿出三万元交到医院,此后,单位再未支付过任何费用。几经周折,李洪家人得知了义联和黄乐平律师后,找到了中心,并请求提供法律援助。在义联对包工头的调查采证后,海淀区人民法院支持了我们的答辩意见,判断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在认定工伤的过程中,劳动局工伤科工作人员曾找义联了解相关的情况,根据他们透露的意见,本案认定工伤有一定的困难,但是可以从中进行调解。为了早日解决双方之间的纠纷,最大程度上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劳动局在2007年11月27日主持双方进行调解,作为当事人一方的代理人的义联参加了整个谈判的过程。最终经过了多方的协商,李洪一家终于在义联律师的帮助下拿到了9万元的赔付款。事情也终于告一段落了。坚持维权道路,这是义联的责任之所在,也是义联的信念之所在。

■义联发挥公信力,主持工伤待遇赔偿

蒲友全系北京铁路局某机械段职工,在工作时被本单位醉酒员工无故扎伤致植物人状态。劳动部门依法认定其为工伤,单位也依法支付了工伤待遇。蒲友全是家庭主要经济来源,遂蒲友全的妻子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予以赔偿,但个人无赔偿能力,而单位有赔偿能力。在此情况下,蒲友全的家人找到义联,请求予以法律援助。义联接受申请后,针对蒲友全的情况,义联建议蒲的家人与单位进行协商。同时,义联律师积极与单位取得联系,给单位多次做工作,并就补偿原则、补偿内容和形式等与单位进行深入的交流和反复的协商。本案在经历了义联律师的多次艰辛的调解后,最终单位一次性支付工伤额外补偿23万元。为蒲友全这样的残弱职工和他们的家庭送去生活下去的希望,这也是义联每天都在做的事情。八. 社会影响 中心主任黄乐平律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007年4月),获“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2007年1月)、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律师荣誉称号(2007年1月)、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2008年4月)等荣誉称号。黄乐平长期致力维护困难群体权益,免费为数以万计的农民工提供了劳动维权法律帮助,为数百起劳动争议案件提供过法律服务,其中众多案件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数起代理案件开创国内司法判决先例,被誉为“工伤维权第一人”。

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2009年2月黄乐平、朱茂林、韩世春等三名律师荣获2008年度“海淀区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黄乐平律师获优秀律师荣誉称号。2009年11月,黄乐平主任参加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举办的“光荣与使命——纪念北京律师制度恢复重建三十周年颁奖庆典”,获“公益之星”奖。2009年12月,义联荣获年度“慈善公益明星集体”,黄乐平主任荣获年度“慈善公益优秀个人”。

(2010年2月)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