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5-1974) 原名李清。广东惠州人。1923年在香港参加工人运动,加入海员工会。1925年6月参加省港工人大罢工。同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任香港海员总工会中共总支书记。1927年12月参加广州起义。后在香港、广州等地从事秘密革命工作。1929年9月被派到南宁,在广西警备第四大队任连政训员。同年12月参加百色起义,任中国红军第七军三纵队三营党代表,参加了创建右江革命根据地的斗争。1930年11月随红七军主力转战桂黔湘粤赣边,后到中央革命根据地,在红七军任团政委。1932年任红三军团三师政委。1933年秋任红一方面军工人师(即中央警卫师)政委。1934年2月所部改编为第二十三师,他继任师政委。参加了中央革命根据地第三至第五次反“围剿”和长征。1935年2月任红三军团十三团政委。同年10月任红三十二军政委。1936年7月任红二方面军三十二军政治部主任,后任红二方面军红军大学政治部主任。同年底入抗日红军大学学习,后任第十四队队长。抗日战争爆发后,任抗日军政大学第二大队政治处主任。1940年调华中新四军工作,历任抗大第四分校政治部主任,崇(明)启(东)海(门)常备旅副政委,第一师三旅九团政委、七团政委,三旅政治部副主任,苏中军区第二军分区政治部主任、第一军分区五十二团政委,第三军分区副政委。参加了反日伪军“扫荡”和巩固发展苏中抗日根据地的斗争。抗日战争胜利后,任苏中军区独立旅政委。1946年任华中野战军第六师政治部主任。1947年任华东野战军第十一纵队兼苏中军区政治部主任。1948年任苏北兵团第十二纵队政委。1949年任第三野战军三十军政委。参加了济南、淮海、渡江、上海等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华东军区苏南军区副政委。1952年8月任中共中央华东局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后任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市人委监察局局长、市委副秘书长兼市档案局局长、市监委副书记。1962年9月被增选为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候补委员。1974年3月3日在上海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