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是于2001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本科层次的福州大学二级学院。2003年底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为实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教育的福州大学独立学院。阳光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福州大学校长吴敏生教授任董事长,阳光集团总裁林腾蛟先生任执行董事长,陈躬林教授任院长。
福州大学阳光学院集中了福州大学与阳光集团在师资、教学管理和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坚持以人为本,质量立校,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强调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学院注重强化外语和计算机的教学,在加强基础理论教学的同时,突出实践环节教学,努力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着力培养学生成为适应经济建设和未来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校园全景在省教育厅与福州大学的领导与支持下,该院五年来的办学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多次组织专家组对我院办学基本条件、教学管理工作与教学质量的考核与评估中都得到了充分的肯定。我院的影响力不断扩大,知名度不断提高。目前学院的总资产已达2亿多元,校园占地面积30多万平方米,校舍面积12万多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500多万元。现有专任教师287名,在校生4352人。2005年首届毕业生有269人,其中 238人获得了福州大学学士学位,就业率达97.7%。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的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法学、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英语、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应用心理学、日语和行政管理等14个专业。
学生经过四年学习,按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教学实践环节修满学分且成绩合格者,由福州大学阳光学院颁发毕业证书,符合福州大学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生,由福州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08级之后学位证,毕业证均为福州大学阳光学院颁发)
学院地址: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马尾卧龙山337号
邮编:350015
行政部门
校园一角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教 务 部
学生工作部
宣传与就业指导中心
人 事 部
财 务 部
总 务 部
学科设置
教学楼(工科楼)法 律 系
外 语 系
会计学系
经 济 系
商 学 系
工商管理系
人文社科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电子信息工程系
基 础 部
土木工程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