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目的
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步伐加快,我县中心城区高层建筑、大型公众聚集场所、石油化工等建筑不断增多,火灾的发生频率和扑救难度会越来越大。为做好我县城区扑救重特大火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习水县中心城区内燃烧面积大、参战力量多、灭火时间长的重特大火灾扑救。可能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主要有:大面积火灾、高层建筑火灾、石油化工火灾、燃气类、有毒类及其它爆炸类火灾。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特大火灾发生后,县人民政府成立火灾扑救总指挥部,总指挥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公安局局长、消防大队军政主官担任,成员由县公安、财政、城管、交通、卫生、经贸、电力、自来水、电信、广电、受灾单位领导及有关技术人员组成。下设灭火指挥部、火场扑救技术指导组、通信联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供水组、供电组、医疗组、宣传组、交通组等。灭火指挥部指挥长由县消防大队负责人担任,下设前沿灭火指挥分部和火情侦察、灭火战斗、宣传报道、医疗救护、后勤保障、通讯等分队。
(二)职责
1、总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牵头,负责对火灾扑救工作的统一指挥,组织协调火灾扑救重大行动的决策。
2、火场扑救技术指导组:由县消防大队牵头,负责对灭火工作提出技术指导意见,为火场的灭火方案提供决策依据。
3、通讯联络组:由县电信公司牵头,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配合,负责火灾扑救时的通讯保障及联络。
4、安全保卫组:由县公安局牵头,负责火场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现场社会治安和工作秩序,组织抢救被困人员,疏散物资。
5、供水组:由县自来水公司牵头,确保火灾灭火用水,保持现场供水主管压力和流量,必要时实行供水管制。
6、供电组:由电力局牵头,负责保持供电和现场安全断电,提供火灾扑救的必要电力设施和装备、器材。
7、医疗救治组:由县卫生局牵头,及时组织医务人员赶赴火场,准备抢救伤员的药品、医疗器械,组织抢救受伤人员,确定转移受伤人员到医院治疗。
8、后勤保障组:由县财政局、经贸局牵头,负责解决扑救火灾的急需经费;负责现场各类物资、器材的供应。
9、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组织新闻媒体及时进行现场报道,在灭火人员和群众中开展宣传工作,在现场建立临时无线宣传系统,进行现场拍摄,收集现场资料。
10、交通保障组:由县交通局、交警大队牵头,负责运送参与扑救火灾的人员及物资,提供火场抢救疏散物资的人力、车辆;确保现场及道路交通畅通,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
四、应急响应程序
(一)调度
第一响应: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消防大队人员迅速赶赴火场;指挥车立即赶赴火场,并迅速报告火灾扑救总指挥部;组织后勤保障组、卫生组及有关人员;总指挥部人员赶赴火场,同时通知各组负责人到场;总指挥部组织社会救援力量,如环卫洒水车、医院救护车、运输车等。
(二)疏散
利用现有消防装备,在水枪掩护下进行火场抢救和疏散被困人员、贵重物品。
(三)抢救处置:由医疗救护组在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抢救后,转移到医院治疗;采用对毒气、化学危险物品泄露事故的相应处置措施。
(四)供水供电:县自来水公司负责给管网加压,保证火场不间断供水,同时除利用市政供水外,还应充分利用天然水源,利用手抬机动泵供水;县电力局要切断影响灭火的供电线路电源,保证火场灭火安全。
(五)安全保卫:县交警、治安、防暴等人员到现场维护社会治安和工作秩序,组织疏散和保护抢救的物资。
(六)通讯保障:保障火场通讯畅通和联络,使总指挥部的指令得以迅速执行。
(七)灭火原则:坚持“先控制、后灭火”、“救人第一”、“救人与灭火并重”的原则;充分发挥内部消防设施,立足现有消防装备,采取分割包围、逐片消灭、打快攻、打近战、集中优势兵力、强攻灭火等方法,迅速扑灭火灾;坚持统一指挥,打好协同作战,严防各自为阵。[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