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对县级所有行政机关和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部分重点便民服务项目进行了清理,共有项目663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43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30项、重点便民服务项目97项,经研究决定,现予以公布。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政策的有关规定。今后,凡未纳入目录的行政许可项目,一律不得实施。法律法规有新的规定的,从其规定。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和县监察局应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监督,及时纠正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
习水县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二月三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