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加强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的领导,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习水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丁维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何建新(县监察局局长)
穆大满(县纪委常委)
王章良(国土局副局长)
成员:袁大平(县纪委常委、纠风室主任)
张自力(财政局副局长)
刘宇峰(建设局副局长)
马驰宇(审计局副局长)
任金兰(国土局副局长)
费中英(县纪委执法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监察局执法室,由袁大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费中英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清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国土局负责土地供应情况、供地方式、供地过程的情况和供地后使用情况的清理,建设局负责供地前规划情况的清理和供地后使用情况的清理,财政局、审计局负责出让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清理。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相互支持和配合,推进专项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十月十一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