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府有关工作部门:
我县非煤矿山发展迅速,全县近100家,有的无证生产,有的长期未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的借修建公路名义非法生产。特别是县城周边非煤矿山非法开采出现反弹,今年非煤矿山已发生事故两起,死亡2人。为了加强非煤矿山监督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监、国土、电力、公安、环保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政令畅通。
二、安监、国土部门对已注销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到期的非煤矿山坚决关闭;对“一场两点”的和公路建设已竣工的石料场一律关闭。电力部门对已关闭的非煤矿山要立即停止供电,对私自搭接电生产的行为要从严处罚;公安局对已关闭的非煤矿山停止供应炸材。
三、对以工程建设为名进行石料开采且未经县政府批准备案的石料场一律关闭。
四、为确保习新公路交通安全和畅通,除习新公路沿线已报县政府审批的石料场外,东皇木楠坝至温水段沿线不再新增临时石料场,相关单位对新增临时石料场不得再行审批。
五、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应关闭又未关闭的非煤矿山发生安全事故要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责任。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十月九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