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省市驻习机构及县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知,现将2007年国庆节放假安排及值班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调休安排: 10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0月1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9月29日(星期六)、9月30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0月4日(星期四)、10月5日(星期五);10月6日(星期六)、10月7日(星期日)照常公休,9月29日、9月30日上班。
二、上班时间调整:从10月8日起,我县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的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企业上班时间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自行决定。
三、切实加强节假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一)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认真安排和落实节假日值班工作。煤炭、公安、安监、交通、消防、民爆等重点行业,要有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做好值班记录和值班交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对迟报、漏报、瞒报信息并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三)县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应急办)负责国庆节值班的组织领导工作,负责预防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和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工作。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二十六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