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O年三月一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烟草专卖局外部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西城区月坛南街55号;邮编:100045;联系电话:略)。
一、概述
2009年,国家烟草专卖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行业实际情况,着力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基础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我局高度重视《条例》的实施工作,注重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发挥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开办)的作用,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答复等工作,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同时,我局明确要求机关各司局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信息公开工作联络人,负责开展本司局职责范围内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并配合公开办做好信息公开申请的信息答复及保密审查等工作。
(二)健全工作制度。结合贯彻实施《条例》,在总结、评估2008年信息公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局制定并发布了《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的通知》(国烟办综〔2009〕337号),进一步健全了信息公开的范围、时限、方式和程序等工作规范,完善了工作考核、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等三方面内容,确保了行业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此外,我局着重加强和细化了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流程,实现痕迹化规范管理,建立归档制度,做好记录保存工作。
(三)强化监督检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统一要求,8月份,我局组织各司局开展了信息公开自查工作,全面总结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整改,为今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开展教育培训。我局按照年初制订的信息公开工作教育培训计划,采取专题培训、座谈讨论和以会代训的方式,对机关各部门,行业各直属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广泛开展信息公开基本内容的培训,进一步深入学习《条例》内容,切实把《条例》的要求融入到业务工作中,为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国家烟草专卖局对机关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09年,共主动公开信息13494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8条,占公开信息总的0.06%;政策法规类信息5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0.04%;人事管理类信息53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0.39%;通知公告类信息103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0.76%;资金与项目类信息59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0.44%;业务类信息5278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39.11%;工作动态类信息7953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58.94%;互动交流类信息35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0.26%。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国家烟草专卖局门户网站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2009年,我局充分发挥网站的主渠道作用,把服务公众作为办网的宗旨之一,从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出发,通过提升信息处理的技术条件,畅通信息采集的工作渠道,及时发布通知公告、规章制度等政务信息,及时更新网上在线办事指南信息,不断增强了服务意识,提高了网站服务水平。
2.新闻发布会。2009年,国家烟草专卖局共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在中央各主要媒体发稿100余篇,内容涉及行业经济运行、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卷烟打私打假、精神文明建设等。
3.主流媒体集中报道。2009年初,我局按照中宣部要求,认真组织部分中央主要媒体对现代烟草农业建设情况进行了集中报道。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2009年,国家烟草专卖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9件,主要通过信函、传真等途径提交申请,申请公开内容主要涉及文件查询、政策咨询、烤房设备采购、卷烟经营等。
(二)申请处理情况。9件有效申请已全部按时答复。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国家烟草专卖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国家烟草专卖局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9年,国家烟草专卖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条例》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平台有待进一步创新。
2010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数量,着重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保障制度。建立信息公开内容审查、考核评估和监督检查评议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及重大决定公开情况的备案。
二是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对局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认真审查,并结合职责进行规范和细化。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不断拓展我局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利用现有网络和信息技术推动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建立一个信息流动、内容丰富的政府信息平台,以利于公众长期查阅和监督。
三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形式。以我局网站为主要公开方式,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网站栏目及内容,集中发布我局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促进行业各直属单位门户网站建设,督促其尽快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同时,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信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