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处依照《公路法》和高速公路管理的相关法规、政策,代表市政府和市政公路管理局行使高速公路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能为:负责起草全市高速公路养护及路政管理的有关标准和规定;参与高速公路规划工作,负责组织高速公路前期工作;负责全市高速公路建设和联网收费管理;组织全市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后评估;负责全市高速公路运行情况的监控、信息采集与发布及应急处理;负责全市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维护高速公路路产路权;负责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考核,对高速公路大中修项目及专项工程实施监管。 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处为市政公路管理局下设的处级事业单位,处机关内设5个科室,下辖三个直属单位。全处共有职工252人,其中具备大学以上学历的143人,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9人。 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处在市政公路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提出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总体要求,顽强拼搏,开拓进取,紧紧围绕服务天津经济建设和服务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中心,牢固树立“三个服务”的工作理念,不断加大对本市高速公路运营和设施养护的行业监管力度,督促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更好地体现公众利益和社会责任,确保高速公路设施便捷、通畅、高效、安全。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高速公路10条(段),通车里程694公里。初步形成了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的对外辐射型网络骨架,对提高路网的整体服务水平、缓和公路交通的紧张状况、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起到重要作用。规划中的天津市高速公路网由3条过境主通道、3条京津城际高速公路通道、10条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放射线组成,概括为“3310”。高速公路网总规模1200公里,密度为10公里/百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