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政法系统”,是指法院、检察院以及政府的司法局、公安局。由于这些机关的业务相关性很大,所以将这些机关单位统称为“政法系统”。
“政法系统”带有明显的中国特色。在西方民主政体里面,法院、检察院是独立的。在我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体里面,法院、检察院实行垂直管理,相对独立,但接受同级党委领导和同级政府指导。在县级及以上的党委中一般都有政法委这样一个机构,负责对政法系统实施统一领导。政法委书记一般兼任公安部门负责人。
所谓“政法系统”,是指法院、检察院以及政府的司法局、公安局。由于这些机关的业务相关性很大,所以将这些机关单位统称为“政法系统”。
“政法系统”带有明显的中国特色。在西方民主政体里面,法院、检察院是独立的。在我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体里面,法院、检察院实行垂直管理,相对独立,但接受同级党委领导和同级政府指导。在县级及以上的党委中一般都有政法委这样一个机构,负责对政法系统实施统一领导。政法委书记一般兼任公安部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