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教育督导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家、省、市关于教育督导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建立完善教育督导工作机制,认真做好督政、督学和政策法制工作,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在教育强市中的保障作用。
一、强力推进教育强县市区建设,加快建设教育强市步伐
1、根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要求,对2010年接受省教育强县市区视导的岳阳楼区进行前期视导。
2、抓好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考核和县级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实绩“两项督导评估”,对2010年二季度接受省级督导评估考核的岳阳楼区、华容县、临湘市进行前期视导。
3、按照《湖南省县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开展县级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与“两项督导评估”同步进行。
4、修订《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工作考核评估细则》,继续开展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工作考核评估。
5、出台《市直部门教育强市工作督导评估方案》,评估结果列入“民本岳阳”考核内容,建立教育强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向领导小组书面述职制度。
二、认真抓好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6、抓好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指导岳化一中、汨罗市二中接受省评估,对受评学校进行前期视导,并对2009年已接受督导评估的学校整改工作加强跟踪督查。
7、加强对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及市直高中的督导评估,出台对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督导评估办法,继续开展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评估挂牌工作。
8、开展民办学校、职业学校、特教学校和幼儿园的督导评估,制定和完善督导评估方案及督导评估规划,稳步推进这四类学校的督导评估工作。
9、开展义务教育合格学校督导评估,制订和完善督导评估方案,抓好乡镇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初中学校的督导评估,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完全小学的督导评估。
三、继续开展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督查,促进教育事业稳步发展
10、继续开展专项督查,按照市教育局2010年度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教师绩效工资落实情况,高中阶段招生、义务教育阶段控流保学等方面的专项督查,加大督查结果运用力度。
四、努力加强教育法规,法制工作,切实搞好依法行政、依法治校
11、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教育决策、执行、监督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现代学校管理机制。
12、开展教育系统普法教育和普法宣传,搞好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年度学法考试。
13、积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依法治校水平。
五、全面创新教育督导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督导工作水平
13、积极开展省、市督学活动,加强督学培训,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建立督学责任区。
14、做好教育督导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教育督导优秀论文和成果评奖活动,继续办好《岳阳教育督导网》、《岳阳教育督导简报》和《中小学素质教育》的《教育督导工作专栏》。
15、实行县(市、区)教育督导工作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县(市、区)教育督导工作考核细则,学习交流各地教育督导工作经验,评比表彰县级督导工作先进单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