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加强煤矿企业环境管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煤矿开采废水污染问题。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开展2006年度有关煤矿开采废水污染治理挂牌督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县2006年度煤矿废水治理挂牌督办的煤矿企业共39家,具体名单见附表。
二、各污染治理责任煤矿要严格按照此次挂牌督办的有关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限期进行废水治理,确保达标排放。
三、督办单位要加强对污染治理责任煤矿的监督检查,督促污染责任单位尽快落实整改措施,按期完成治理任务。对整改措施不力,没有在限期内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环保部门要依法予以查处,新闻媒体要及时进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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