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理事就是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照样能行使理事职能的理事。
中心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方可任职。
中心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四年。(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任期的,须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单位表决通过后方可任职。
具体看条例:中心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在创意产业领域有较大影响;
(3)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6)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中心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2)检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3)代表中心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中心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协调各办事机构及其它机构开展工作;
(3)提名副秘书长、办事机构及其它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4)决定办事机构及其它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5)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成为理事单位的条件(1)遵守中心理事会章程;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团体;
(3)在创意产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
(4)需由中心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和副秘书长以及部分常务理事的提名;
(5)支持中心工作的教育、科研、新闻单位及有关学术性的团体;
成为理事单位的程序(1)由中心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和副秘书长以及部分常务理事的提名;
(2)按规定提交企业或团体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经营状况(或入驻企业状况)等资料;
(3)理事会每月下旬对理事单位提名进行统一审核;
(4)审核通过的企业或团体于次月下旬领取理事单位证书。
理事单位的权力和义务(1)理事单位主要负责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理事单位经评审可以升级至常务理事单位;
(3)对中心的工作有建议权和监督权;
(4)优先参与中心举办的各项活动;
(5)优先享受中心提供的各项服务;
(6)优先取得中心提供的有关资料和信息;
(7)免费在中心网站发布招商信息;
(8)在中心专业杂志刊登广告享受优惠政策;
(9)优先享受中心专业杂志的联合经营活动;
(10)优先享受中心创意之窗和创意时报的优惠政策;
(11)优先参与中心举办的专业交流会和出国考察交流活动;
(12)优先享受中心举办的创意产业联合大学学员入学资格;
(13)优先享受中心举办的专业培训会机会;
(14)享受中心整体广告宣传资源;
(15)理事单位须遵守理事单位章程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16)理事单位须执行理事会做出的决定;
(17)理事单位须配合中心的各项工作;
(18)理事单位有义务为中心吸纳更多成员;
(19)理事单位须配合中心对其进行参观考察;
(20)理事单位须接受中心对其进行监督指导;
(21)理事单位每月月底前须向中心专业杂志提供论文一篇;
(22)理事单位有义务对中心的工作提出建议和修改方案;
(23)理事单位须按时出席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24)理事单位须按规定付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