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开展无偿献血活动,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原市献血委员会进行调整充实,调整后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何 勇(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王忠祥(市人武部副部长)
娄 红(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杨水方(市卫生局局长)
刘和鸣(茅台酒厂工会主席)
成 员:龙文奇(市政府办副主任)
王云庆(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明江(市物价局副局长)
周永明(市文体广电局副局长)
鲍 蓉(市公安局副政委)
甘 霖(市财政局副局长)
任远红(市总工会主席)
陈 魁(团市委书记)
张 艺(市妇联主席)
陈 飞(市外宣中心副主任)
李 勇(市卫生局副局长)
蔡聪梅(市人民医院院长)
罗宇东(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赖正贵(市中医院院长)
杨 飞(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余昌海(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妇幼保健中心副主任)
李晓蝶(市红十字会副会长)
周治江(茅台酒厂职工医院副院长)
市献血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人民医院,由蔡聪梅兼任办公室主任,罗宇东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ΟΟ七年六月二十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