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称阿法协议,即由法国承认阿尔及利亚独立的协议。1962年3月,由阿尔及利亚临时政府和法国政府代表在法国东部城市艾维昂签订。1830年,法国入侵阿尔及利亚,并于1905年将阿尔及利亚变成法属殖民地。阿尔及利亚人民为摆脱法国殖民统治,争取民族独立,进行了长达一个多世纪的斗争。1954年11月至1962年3月在阿尔及利亚民族解放阵线的领导下,阿尔及利亚人民进过7年艰苦的武装斗争,迫使法国同意谈判以结束阿尔及利亚战争。1962年3月,双方在艾维昂经过几轮谈判,签署法阿协议的总声明。协议主要内容有:自1962年3月19日起,在阿尔及利亚全境结束军事行动,法国承认阿尔及利亚人民有权行使自决权,成立一个独立主权国家,承认阿尔及利亚民族解放阵线为合法新政治组织;3到6个月内,举行公民投票,决定阿尔及利亚是否独立;在此过渡期内,阿尔及利亚的行政管理权移交给临时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双方政府同意的阿尔及利亚人和法国人担任;法国3年内分批从阿尔及利亚撤出全部军队,但保留米尔斯克比尔的军事基地,租借期15年,同时在一定时期内保留其他军事基地。协议中还列有双方实行经济和文化合作的方案,法国承担向阿尔及利亚提供为期3年的经济援助,后者同意仍留在法郎区内。法国公司保持在阿尔及利亚的石油租借权,并可以优先取得新租借地。同年7月,阿尔及利亚进行自决公民投票宣布正式独立,结束法国在阿尔及利亚133年的殖民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