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高厅[200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
为了规范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以下简称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的办学行为,加强对网络教育的质量监控,促进网络教育的可持续发展,不断推进网络教育的改革与创新,我部继续对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实行年报年检制度。现将2004年度、2005年度年报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报年检对象为67所现代远程教育试点普通高校、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以下简称“开放教育试点”)项目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二、各试点高校要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网络教育学院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8号)精神,按照《2004年度、2005年度教育部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开展年报年检工作的实施意见》、《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年度工作自我检查要点》(见附件一、二)进行自查,认真填报《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基本情况年度统计表》(见附件三),做好年度数据统计分析并形成年度工作自我检查报告。
三、2004年度、2005年度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的检查评估工作,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2005—2006年试点高校教学评估工作合并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四、鉴于我部将于2005—2006年开展试点高校网络教育教学工作评估,我部对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2004年度工作不单独进行年检,2004年度、2005年度的年检工作合并进行。凡当年接受评估且评估结论为“合格”的试点高校,可免于参加当年及下一年度的年检,但仍须按要求报送《年度统计表》和年报自我检查报告。我部将根据工作需要对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进行专项检查和抽查,聘请专家对年报材料中可能失实的内容或社会反映较大的有关问题进行复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五、省级及以下电大“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的年报年检由中央电大负责组织实施,年报数据和自检结论由中央电大报我部高教司。
六、各试点高校要加强自查工作,特别是要加大对违规招生、考试作弊和校外学习中心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的自我查处力度,落实各项规范管理措施;要按我部要求按时提交自检报告,自检报告须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年度工作自我检查要点》中的内容逐项做出回答。上报材料要真实、准确,我部将对试点高校进行随机抽查,如发现有不实或者造假问题,将严肃处理。
七、我部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年报年检工作,通过“高等学校网络教育质量监管系统平台”实现年报年检的网上申报、自动统计分析、网上评审。各试点高校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系统平台的使用与管理。
八、2004年度、2005年度年报数据统计起始日期为1月1日,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2004年度年报数据于2005年10月1日前、2005年度年报数据于2006年4月1日前通过“监管系统平台”报送我部(具体报送方法见附件四),同时将年报和自查总结以书面形式报送我部高等教育司远程与继续教育处和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逾期不报的学校将视为拒绝参加年报年检工作。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远程与继续教育处,邮编:100816,联系人:王晨、刘英,电话:略。
附件:
一、2004年度、2005年度教育部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开展年报年检工作的实施意见(略)
二、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年度工作自查要点(略)
三、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基本情况统计表(略)
四、年报年检电子数据报送方法(略)
教育部办公厅
二○○五年八月十六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