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遵义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通知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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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中枢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遵义市政务信息公开规定》已于2006年7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将规定转发你们,希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并做好以下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认真领会《遵义市政务信息公开规定》的精神和内涵,并将贯彻落实情况于2006年7月20日前报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要明确本地本机关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和人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向本地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并将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和人员名单于2006年7 月20日前报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报送格式见附件二《各乡镇、政府工作部门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名单》。

为编制好仁怀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要立即着手编制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格式见附件三),并于2006年7 月31日前报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种制度,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的政务信息,都要如实公开。

仁怀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联系人:胡伟.

二00六年七月十一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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