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博易场,是宋代同交趾进行物资交流的重要场所,位于当时钦州城外江东驿。交趾沿海的居民常以鱼、蚌之类的海产品到钦州博易场出售,购买中国的大米,布匹等物,来往不受限制。规定私商从永安州入境,并事先将文牒报到钦州官府,同意后才能入境。私商贸易称小纲。交趾使节至钦州兼营贸易者,属官方贸易,称大纲。交易的货物主要是沉香、光香、熟香、珍珠、象牙、犀角之类。宋朝方面多是四川巨商,以锦、帛等物与之交易,他们将货物贩至四川一带出售,每年往返一次,每次交易额达数千缗。双方讨价还价,如久不成交,则由中间人撮合,抑卖扬买,使价格能为双方接受而成交。凡成交之货,均由中国官员经手,将交趾商之货过秤,交给中国买主,同时将中国商人的锦、帛等交给交趾商人。凡成交的货物要征税,每成交一宗货物为一纲,每纲折钱若干,称为纲钱。免征交趾商人税,只征中国商人税,民间小宗日用品交换不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