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11月,撤消舟山专区,定海、普陀、岱山、嵊泗4县合并,建立舟山县,属宁波专区。1962年5月28日,撤销舟山县,恢复舟山专区和定海、普陀、岱山县,增设大衢县(以岱山县衢山区和嵊泗的大、小洋山、滩浒、徐公等岛组成)。嵊泗仍划归舟山专区,并恢复县的建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