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革命烈士王泊生(1915-1942)河北景县人。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早年曾入泊镇师范学校学习,并参加中国左翼作家联盟。1936年创办《大众文化》。抗日战争爆发后到延安抗大学习,毕业后留校任教。1939年后,历任中共束鹿县委书记、中共冀南第1地委代理书记、冀南1地委宣传部长和书记、冀南2地委书记、冀南8地委书记、冀南6地委书记。1942年,五一大“扫荡”时,不幸被俘。经受了日军严刑拷担,宁死不屈,后被押往石家庄劳工教习所(石家庄劳工集中营)。在教习所,秘密建立了党的特别支部——“六月特支”,任书记。同年逃回冀南抗日根据地,任中共冀南6地委书记兼第6军分区政委(一说牺牲前为八路军冀南军区6分区副政委)。10月27日在枣南县齐扬村(一说为枣强县南居庄)开展工作时被敌人包围。突围时壮烈牺牲。
2戏剧艺术家王泊生(1902—1965) 河北遵化人。毕业于北平国立艺术专科学校戏剧系。曾组织“美生社”话剧团, 男女同台演出引起轰动。后学习京剧昆曲,组建成立了“晦鸣社”京昆剧团,他任社长兼主演,常年演出于北平、上海、南京等地,颇负盛名。历任北平国剧学会教务主任、南京戏曲音乐研究院研究员、北京燕京大学文学系讲师、汉口市民乐团艺术指导、中国文化建设协会戏剧事业委员会委员、山东省立实验剧院教务主任、山东省立剧院院长、国立歌剧学校校长等职。王泊生曾被周信芳赞誉为戏剧界“北方怪杰”与“革新家”,为山东戏剧事业开拓者之一。其在任山东省立剧院院长期间,为该院制定了院徽、院旗、院训、院歌及办学宗旨,以坚强的事业心,积极创新与改革旧剧与昆曲,提出“整旧创新”的观点。为实践办学宗旨,他对招生制度进行改革,招收小学及高中学历的学生,录取后分别划入低级部或高级部学习, 学制4年,另有一年实习,每级约40人,分做音乐与表演两系。聘请了马彦祥、刘念渠等一大批颇有声望的优秀教师。在组织教学上,他主张学习与演出相结合,逢节假日,便组织学生实习演出,并自编自导了新歌剧《岳飞》和歌剧《荆轲》。1935年11月《岳飞》一剧在济南首演。该剧在写作方法、唱词及场面设计与场次的分幕等方面,吸收了话剧的优点,音乐设计采用昆曲旋律而又不同于昆曲,采用中西混合乐队伴奏,取消打击乐器,增加了象征性的舞台美术设计、黑白相间的岳家军服装及集体舞蹈的群众场面,这在当时可谓创举,轰动一时。该剧后来还曾到开封、武汉、长沙、湘潭、宜昌、重庆、成都等地演出,产生过较大影响。“七七”事变后,剧院无法继续开办下去,他组织30多人组成战地服务团踏上南下流亡的征途,于1938年到达武汉,为欢迎他们,田汉特意为该院编写了配合抗战的新平剧(京剧)《新雁门关》。在汉口大光明电影院首演时,许多知名人士前往观赏。后来,王泊生又带团到了重庆,将校名改为“国立实验剧院”,后又改称“国立歌剧学校”。抗战胜利后,王泊生派人将原山东省立剧院的戏箱等财物护送回山东。上海百代公司曾将其京剧唱段《子胥逃国》《四郎探母》等灌制成唱片。1965年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