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尔(Beer)定律阐述为:光被吸收的量正比于光程中产生光吸收的分子数目。
log( Io/I)= εCl (1—4)
公式中 Io和I分别为入射光及通过样品后的透射光强度;log(Io/I)称为吸光度(ab—sorbance)旧称光密度(optical density);C为样品浓度;l为光程;ε为光被吸收的比例系数。当浓度采用摩尔浓度时,ε为摩尔吸收系数。它与吸收物质的性质及入射光的波长λ有关。
当产生紫外吸收的物质为未知物时,其吸收强度可用 表示:(1—5)
公式中 C为lOOml溶液中溶质的克数;b为光程,以厘米为单位;A为该溶液产生的紫外吸收;
表示lcm光程且该物质浓度为lg/lOOmL时产生的吸收。
朗伯—比尔定律数学表达式 A=lg(1/T)=Kbc A为吸光度,T为透射比,是透射光强度比上入射光强度 c为吸光物质的浓度 b为吸收层厚度 物理意义是当一束平行单色光垂直通过某一均匀非散射的吸光物质时,与其吸光度A与吸光物质的浓度c及吸收层厚度b成正比. 详细请查阅高等教育出版社,面向21世纪教材系列, 第三版 分析化学(上)第十章 吸光光度法 第二节光吸收的基本定律 朗伯-比耳定律成立的前提 (1) 入射光为平行单色光且垂直照射. (2) 吸光物质为均匀非散射体系. (3) 吸光质点之间无相互作用. (4) 辐射与物质之间的作用仅限于光吸收,无荧光和光化学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