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在原金秀瑶族自治县卫生防疫站的基础上,于2005年9月1日正式组建成立,是政府举办的县级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隶属于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卫生局。
中心在自治县卫生局的直接领导下,积极贯彻“预防为主” 的工作方针,依法负责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监测与调查,负责和承担重大疫情、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的调查处理,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综合评价,开展重点疾病的预测、预报与分析工作,开展与人群生命质量有关的食品、环境、放射、学校等卫生学监测工作,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监督检验和社会委托监测检验工作,指导各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中心定编21名,现有在职干部职工22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9人,占职工总人数的86.36%。卫生技术人员中,中级职称11人,占57.89%;初级职称8人,占42.11%;大专以上学历13人,占68.42%,中专学历6人,占31.58%。内部机构设置有中心办公室、质量控制科、公共卫生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免疫预防管理科、检验科、规划财务科七个科室。拥有固定资产83万元,现有业务用房1476 m2 ,其中检验业务用房440 m2,占29.81%。拥有电子天平、光栅分光光度计、三光紫外线分析仪、B超、阿贝折射仪、大气采样器、粉尘采样器、紫外线强度器、生物安全柜、酶标仪、声级计等仪器设备,具备较强的监测检验能力,并于2000年9月、2006年9月1日分别通过自治区级计量认证,它标志着金秀瑶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备了按照计量认证认可准则开展检测检验的能力。2005年3月通过了自治区卫生厅艾滋病筛查实验室评审,并授予艾滋病筛查实验室资格;还通过了自治区卫生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评审,标志着本中心具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职业健康检查的能力。
多年来,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自治县计免相关疾病控制在上级指标要求内,连续25年无白喉病例,连续13年无脊髓灰质炎野毒株病例,1995年达到消灭疟疾标准,成为广西第一个达到消灭疟疾的少数民族自治县,自2000年以来,多次受到上级奖励:2000年获柳州地区卫生局 “卫生防疫目标管理二等奖”;2001年卫生部授予“全国消灭脊髓灰质炎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02年柳州地区卫生局授予“十佳防保单位”,同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全区地方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2000年、2002年县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00年、2001年连续两年获柳州地区卫生局授予“计划免疫先进单位”称号;2003年县委、县人民政府授予“处理12•11交通事故先进集体”称号,同年获柳州地委授予“先进基层党支部”称号;2004年来宾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分别授予“抗击非典先进集体”称号。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自治县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自中心成立以来,主动转变观念,积极探索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新路子。当前,中心全体员工正以高昂的斗志和开拓拼搏的精神,同心协力,以两项体制改革为契机,加强内部建设,加强科学管理,以目标管理为核心,执行计划管理,质量控制管理,经济管理等制度化、工作岗位责任化、专业工作程序、技术操作规范化、工作考核标准化的一整套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以饱满姿态、热情高效优质的服务再创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新局面,为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