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法律服务所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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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法律服务所在临沂市河东区八湖镇设立的法律服务组织,是八湖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机构。它是设在镇驻地,面向社会开展法律服务业务的市场中介组织。其任务是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业务活动,并进行相关的管理、培训、服务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和指导。它不同于其他法律服务组织。法律服务所的业务范围非常广泛,除不能办理刑事诉讼案件外,几乎可以涉足律师事务所的全部业务范围,总体来说有九大类:

(1)应聘担任法律顾问:担任本辖区的乡镇、街道政府及其各行政管理部门、村民委员会、乡镇企业、事业单位、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个人合伙组织及公民的法律顾问;

(2)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

(3)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审查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服务文书,参与协商和谈判,参与协调、仲裁活动,申请行政复议,代理合作、担保、分家析产等单项民事、经济法律事务等;

(4)主持调解纠纷、经济、劳动争议、生产经营性纠纷及具有财产利益性质的民间纠纷;

(5)解答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各项具体法律事务的方法和途径及政策咨询;

(6)代写法律事务文书:诉讼法律事务、非诉讼法律事务及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7)协助办理公证:协助开展证前服务、办理公证申请、办证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证后服务;

(8)办理见证:在积极开展协办公证业务的基础上,应当事人的申请,可以对一些内容单一、权责明确、标的额小、履行期短的协议或合同给予审查和证明,并监督协议或合同的履行;

(9)协助司法助理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其他有关业务工作。

临沂河东八湖法律服务所工作是适应改革开放和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需要而产生,并不断发展壮大的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近年来,在临沂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临沂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坚持以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于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依法治市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全面贯彻“大服务”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和部颁规章的各项规定,临沂河东八湖法律服务所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改革创新求发展、整合职能促效益”的新路子,逐步形成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设施完善、运作规范、优质高效”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新格局,充分发挥了“为一方服务,促一方繁荣,保一方平安”的独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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