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简介云南师范学生大学勤工助学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在学校的各部门领导、老师的关心和指导下,以“立足校园、服务社区、培养能力、面向社会”为宗旨,逐步发展壮大。中心是学校唯一正式成立负责全校同学勤工助学活动组织和管理的学生组织。现在龙泉和呈贡两个校区分设综合办公室。中心现已成我校为贫困学生提供服务的学生组织。
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内部结构:
办公室:
1.协调中心各部门工作,负责中心内部财物管理工作;
2.做好勤工助学的组织和信息管理工作;
3.负责定期向学生处领导及中心主任、副主任汇报工作情况;
4.负责有关文件、文书的起草和学生档案的管理工作;
5、负责印章、账目、办公用品、公共财产的管理。
6、负责中心的日常事务(排值班表、各项考勤、每天的签到等)
拓展部:
1.调查贫困生勤工助学意向,开发勤工助学的市场资源,不断拓展;
2.与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在相关规定允许的情况下,按照所商定的协议,为其提供各类优秀兼职人员;
3.合理利用校外资源,为我中心活动寻求支持;
4.积极组织各种讲座(主题:创业、心理、法律、礼仪)。
5.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见习岗位。
宣传部:
1.负责全校勤工助学的宣传工作;
2.负责广告,海报的策划,勤工助学服务中心期刊的出版和宣传,扩大中心在校内外的知名度。
3.积极组织一些文体活动,丰富中心工作生活。
家教部:
1.负责各类家教上岗人员的培训;
2.为广大学生提供校外的家教服务岗位并推优上岗;
3.负责从事家教服务的学生及用人单位或个人的跟踪调查工作,确保服务量;
4.对家教需求进行针对性调查并统一管理家教学生档案。
文化交流部:
1、负责勤工助学中心期刊的采编。
2、负责通过各种途径和媒介与省内外同性质机构联系与交流,加强中心的对外联系。
3、负责云思论坛的网络维护(发删帖子、网页更新、网络安全维护)。
内部纪律管理制度为加强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内部管理,增进内部团结,体现中心服务宗旨,实现中心基本任务,保证中心活动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心日常活动
1、每位干事星期一、三、五中午12:00——12:30到中心办公室签到。
2、每星期二中午12:20召开部长例会。
3、每星期三中午12:30召开中心全委会。
4、每天8:00——18:00中心干事轮流值班。
二、纪律管理规定
1、中心全委会或值班迟到者每人每次罚款五元。
2、开会、值班、签到缺席者每次罚款十元。
3、中心全委会、签到、值班请假三次记为一次缺席。
4、签到时严禁代签,代签者一经查出,双方都以缺席计。
5、每学期内,在中心常规活动及各项工作中,无故缺席三次者,给予内部通报批评。
6、请假必须有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名(部长假条必须有主任签名),否则以缺席计。必须事前请假,假条限当天内交到办公室,否则以缺席计。
7、每学期内,请假次数达中心活动的五分之一者,给予内部通报批评。
8、工作不认真负责,经教育、批评后仍不改正者,给予内部通报批评。
9、受中心内部通报批评达三次者,勒令退出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
10、干事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者,勒令退出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