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烒 (?一1806) 南丰县人。乾隆三十四年(1769)进士,分发刑部学习。四十二年补福建司主事。四十四年七月,充山西乡试副考官,十月升云南司员外郎,兼总办秋审处。四十五年奉命提督四川学政,四十八年后相继任刑部陕西司、云南司郎中。旋授甘肃甘州府知府,五十九年升浙江温州兵备道。嘉庆三年(1798) 升福建按察使,其问提出福建洋商船只参照广东惯例酌带炮械,以抵御盗匪,不久后得准依行。四年,升浙江布政使,嘉庆七年因病告假回籍。九年九月授刑部右侍郎,带病到京。次年病重,在京调理。后回原籍,卒于家。
笑话军事旅游美容女性百态母婴家电游戏互联网财经美女干货家饰健康探索资源娱乐学院 数码美食景区养生手机购车首饰美妆装修情感篇厨房科普动物植物编程百科知道汽车珠宝 健康评测品位娱乐居家情感星座服饰美体奢侈品美容达人亲子图库折扣生活美食花嫁风景 | 首页 |
刘烒 (?一1806) 南丰县人。乾隆三十四年(1769)进士,分发刑部学习。四十二年补福建司主事。四十四年七月,充山西乡试副考官,十月升云南司员外郎,兼总办秋审处。四十五年奉命提督四川学政,四十八年后相继任刑部陕西司、云南司郎中。旋授甘肃甘州府知府,五十九年升浙江温州兵备道。嘉庆三年(1798) 升福建按察使,其问提出福建洋商船只参照广东惯例酌带炮械,以抵御盗匪,不久后得准依行。四年,升浙江布政使,嘉庆七年因病告假回籍。九年九月授刑部右侍郎,带病到京。次年病重,在京调理。后回原籍,卒于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