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立明(1916.2~2002.6)

山东莒南人。民国21年(193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民国22年(1933年)8月在山东临沂师范讲习所读书
民国26年(1937年)12月任西北青年救国训练班区队长。
民国27年(1938年)5月在陕北公学任政治助理员。
民国28年(1939年)1月在抗大一分校任党支部书记、政治指导员。
民国29年(1940年)3月任中共山东省寿光县党委常委、宣传部长、青委书记。
同年12月任山东青河区地委代理宣传部长
民国30年(1941年)5月任青河区党委宣传科负责人兼区委机关党总支书记。12月在山东分局高级党校学习
民国31年(1942年)5月任山东分局宣传部干事。
民国32年(1943年)10月任山东临郯工商局监委、党总支书记。
民国34年(1945年)参加山东分局高级党校整风,同年9月任中共山东枣庄市委常委、枣庄矿务局监委。
民国35年(1946年)5月在山东工商第三、第四分局任监委,地委党团委员、财务委员。民国36年(1947年)12月任辽东区财经训练班主任。
民国37年(1948年)任大华公司党总支书记、副经理。全国解放后任华东纺织管理局驻上海第三、四、五毛纺厂军代表。
1951年7月在华东党校参加整党学习,任党支部书记。
1952年1月任华东纺织管理局保卫处处长兼任机关党总支书记,4月又兼任华东纺织管理局人事处长、党委组织部长。
1953年6月任上钢二厂党委书记。
1954年5月任上海市委工业部办公室主任兼科协党组书记。
1955年5月任上海市计划委员会处长、党总支书记。
1956年1月任上海市计划委员会副秘书长。
1957年1月任中共上海市物资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1959年任上海市长宁区区长,同年12月调回上海市物资局任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1963年到中央高级党校学习
1964年11月任上海市手工业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1973年参加上海电线三厂调查组工作,
1974年初参加上海市清仓节约工作,次年任上海市清仓节约组组长。1979年任上海市物资局副局长
1983年12月离休,享受正局级待遇,2000年3月经中央组织部批准享受副市级医疗待遇。
高在70多年的革命生涯中,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抗日战争时期,在党的领导下,作战勇敢
民国28年(1939年)在山西上党地区阻击战中负伤。解放战争时期,1947年在山东自卫战中立三等功2次。
同时,他努力学习经济工作,为支援前线,建立新中国作出了贡献。解放后,他多次调动工作均服从组织分配,经刻苦学习,胜任了各项工作。“文化大革命”中受到迫害,受到不公正待遇,他坚持真理,正确对待,始终保持一个共产党员的应有品质。他长期在上海物资战线工作,为上海物资流通企业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