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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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yè
(1) ㄧㄝˋ
(2) 国民经济中的部门:工~。农~。
(3) 职务,工作岗位:职~。就~。
(4) 学习的功课:学~。肄~。毕~。~精于勤。
(5) 重大的成就或功劳:创~。丰功伟~。~绩。
(6) 从事:~医。~商。
(7) 财产:产~。
(8) 既,已经:~已。~经。
(9) 佛教名词:~报(佛教指善行、恶行的报应)。~障(亦称“孽障”)。
(10) 姓。
(11) 郑码:KU,U:4E1A,GBK:D2B5
(12) 笔画数:5,部首:业一,笔顺编号:22431
参考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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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urse of study enterprise estate industry occupation trade
详细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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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yè [名]
(1) (象形。从丵(zhuó),从巾丛生草。巾象版。本义:古时乐器架子横木上的大版,刻如锯齿状,用来悬挂钟磬)
(2) 版,大版 [board]
(3) 古代覆在悬挂钟、鼓等乐器架横木上的装饰物,刻如锯齿形,涂以白色
业,大版也。所以覆县钟鼓之栒,捷业如锯齿,以白画之。从丵,象其鉏铻相承也。——《说文》
有瞽有瞽,在周之庭。设业,崇牙树羽。——《诗·周颂·有瞽》。毛传:“业,大板也,所以饰栒为县也…植者为虚,衡者为栒。”
(4) 筑墙版
大版谓之业。绳之,谓之缩之。——《尔雅》。郭璞注:“筑墙版也。”
(5) 古代书册之版
先生问焉,终则对,请业则起,请益则起。——《礼记》。郑玄注:“业,谓篇卷也。”
古人写书用方版,《尔雅》:“大版谓之业”,故书版谓之业
(6) 亦指写字用的业版
(7) 学业 [course of study]
复不终业。——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列女传》
术业有专攻。——唐·韩愈《师说》
业有不精。——明·宋濂《送东阳马生序》
某业所就。——清·黄宗羲《原君》
(8) 又如:卒业;修业;毕业;业行(学业与德行);业精于勤(学业的精进在于勤奋)
(9) 事业;功业 [ause;enterprise;achievement]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三国蜀汉·诸葛亮《出师表》
共济世业。——宋·司马光《资治通鉴》
子孙创业。——清·黄宗羲《原君》
伊皋之业。——明·刘基《卖柑者言》
(10) 又如:业祚(帝业王位);业峻绩鸿(功业高,成绩大)
(11) 家业,产业 [estate;property]
受赏者甘利,未赏者慕业。——《韩非子》
(12) 又如:创业;家大业大;业户(不动产的所有者)
(13) 职业 [occupation;profession]
各劝其业。——西汉·司马迁《史记·货殖列传》
捕鱼为业。——晋·陶渊明《桃花源记》
业是有年。(以是为业)——明·刘基《卖柑者言》
为业以求钱。——清·龚自珍《病梅馆记》
(14) 又如:正业;副业;就业;业余;业命(国事与政令)
(15) 罪孽 [sin]
把业龙擒捉,猛虎拖倒。——《西厢记诸官调》
(16) 又如:业罐子满了(恶贯满盈);业缘病症(因前世罪孽而致今世得的病症);业畜(造孽的畜生;作恶多端的坏蛋。骂人话);业冤(冤孽;冤家)
(17) 行业 [line of business;trade;industry]。如:工业;农业;手工业;汽车制造业;旅游业;航空运输业
词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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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动]
(1) 使从事于,以…为职业 [engage in]
民卖茶资衣食,与农夫业田无异。——元·脱脱《宋史》
·
(2) 又如:业贼(以偷为业);业网(以打鱼为业);业儒(以儒学为业);业缝(以做衣鞋等手艺为业);业文(从事文学);业武(从事武事);业商(经商,从事商业);业厚(从善)
(3) 使成业或乐业 [work]
曹公闻权以土地业备,方作书,落笔于地。——晋·陈寿《三国志》
业[副]
已经 [already]
良业为取履,因长跪履之。——西汉·司马迁《史记·留侯世家》
常用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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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大 yèdà
[sparetime university] 业余大学的简称
业根 yègēn
[bane;cause of ruin;root of the trouble;seed of future trouble] 祸种,惹祸的东西。业,业障,佛教用语,罪恶的意思
业根,死期至矣!而翁归,自与汝复算耳!”——《聊斋志异·促织》
业海 yèhǎi
[endless crimes] 比喻使人沉沦的种种罪恶
业海洪波,回头是岸。——《阅微草堂笔记》
业绩 yèjì
[outstanding achievement] 建立的功劳和完成的事业;重大的成就
业经 yèjīng
[already] 业已;已经
材料业经审核
业精于勤 yèjīngyúqín
[have a good command of through diligent study] 学业的精进在于勤奋
业精于勤,荒于嬉。——韩愈《进学解》
业师 yèshī
[teacher] 指教育过自己的老师
因去岁业师回南,在家温习旧课。——《红楼梦》
业务 yèwù
[professional work;business] 个人或某个机构的本行业本职工作
业已 yèyǐ
[already] 业经;已经
准备工作业已完成
业余 yèyú
(1) [sparetime;after-hours]∶工作时间以外,本业之外
业余补习学校 yèyú bǔxíxúexiào
(2) [amateur]∶非专业的
业余作者 yèyú zuòzhě
业余教育 yèyú jiàoyù
[sparetime education]为提高工人、农民、干部等的政治、文化和科学、技术水平,在业余时间进行的教育
业障 yèzhàng
(1) [evil creature;vile spawn]∶佛教指妨碍修行的罪恶
(2) [a term of abuse formerly used by the elders of a clan cursing their juniors]∶长辈骂不肖子弟的话
(3) [money]∶借指金钱
应伯爵因记挂着二人许了他些业障儿,趁此机会好向他要。——《金瓶梅》
业主 yèzhǔ
[owner;proprietor] 指拥有产业或企业所有权的人
汉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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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Y è ,佛学用语。
古印度语称为竭摩,梵语(Karma),巴利文(Kamma),中文翻译为“业”。业有三种含义:一者、造作;二者、行动;三者、做事。在佛陀未出世之前的古印度,人们对业的解释为“做事情”。他们认为因为有欲,故有种种的欲向与欲望,我们的意念就有意志与方向,因为有欲向就会造业,有业故有果报。佛教用语中的“业”特别有“造作”之意。我们起心动念,对于外境与烦恼,起种种心去做种种行为。行为可分为身、口、意:用身体去做,用口去讲或心里在想,这些都是行动,称为造作,也称为业。这样的一个造作过程,就会招感到将来的果报,从果报来看它的原因,就有所谓业的因;从业的因到业的果报,就有所谓的业力,既是说由业力与外缘配合形成果报,就是所谓的业力。
1、业因:我们在造作时,所做的行为,以及所做的事,称为业因。然而真正的业因是烦恼,如果没有它,我们就不会造作,故烦恼才是造作(业)的真正之因。
2、业力:我们造作的行为会形成一股力量,将来使我们承受各种果报。比如说我们骂人一分钟,这一行为(业因)一分钟后就已消失,但它有力量存在着,到将来有因缘时,它就形成果报,此称为业力。业力本身没有控制者,没有主宰者,是行为本身形成的力量。比如说天下雨,大地自然被它淋湿,它有一股令草木旺盛的力量存在着;我们造作各种行为之后,自然会形成一股力量,将来我们就要承受各种果报,此为自然界的现象。
3、业果:即是业报。我们过去造业,因缘成熟,就形成果报,称为业报。有了业因,就形成业力,但未必既有果报,因为业力形成果报,要依赖外在的因缘来引发,所谓因缘成熟,既是业力(一般人所说的业因)与众缘配合,而形成果报的;如果没有众缘,就不可能形成果报。故经中常说:“若经千百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聚时,果报还自受。”这是佛教中一个很著名的偈语,它的意思是:我们所做的行为(业因),形成了业力,它需要众缘来引发,才会形成果报。如果业因没有形成果报,它的势力可延续到千百劫之久,等到因缘会遇成熟时,我们必定要承受那个果报。
业的分类:业可分为很多种类。
1、以身、口、意三业来分。
①身业:身体的行动是一种造作,故身体的行为就是身业。
②口业:用心驱使口讲话,是一种行为造作,故讲话是口业。
③意业:我们的思想,也是一种造作,故驱使心去思维事物,就是意业。
身、口、意三业的真正造业的主因是意,也既是我们的心。故有身、口业,必然会有意业存在,有意业未必有身、口业。
2、以业的性质来分。
①善业:我们造作的一切道德行为、事情,将来会形成好的果报。
②恶业:我们造作的一切邪恶行为、事情,将来会形成恶的果报。
③无记业:我们造作的一切行为,它不是善的,也不是恶的。比如走路、扒痒,这其中无善亦无恶,那只是你身体痒,就很自然,很习惯的扒了一下,这就是无记业。有人说无记业没有果报,这是不正确的,大乘佛教认为,无记业是有果报的,比如说,在一起飞机意外失事的事件中,当时机师并没有生起杀害乘客之心,但是当一些乘客在命终时,可能生起嗔心,怪罪于机师,认为这是他的疏忽所致,将来那位机师就可能要受到果报。善恶是指我们的心起善或起恶心而言,但有时候并非完全如此。我们有时候会因为愚痴而起善心造恶业。比如说,有人病得很痛苦,你起善心杀了他,杀人是恶业,以后要受恶的果报,但你却以为帮他脱离苦海,解救了他。依佛教的因果业报来说,这只是使他要受的病苦,延迟到下一世罢了。所以善恶业并不只看我们心的善或恶,而且还要以实际效果来招引果报。
3、以共业与不共业来分:
①共业:我们造一些业,互相影响,关系密切,大家一起受果报,称为共业。
②不共业:我们造一些业,只影响个人的身心,个人受报,称为不共业。每个人的身心都是不共业所形成的果报,比如我们内心的思维,别人是不能和我们共同享用的;比如我们共用佛堂来听闻佛法,同住在新加坡等,此皆是我们的共业。但共业中有不共业,比如新加坡人有不同的家庭,每个人享用自己的家庭物资,享受自己的家庭生活,这就是共业中的不共业,他们造了某些同样的业,共业组织家庭,就生活在一起,那就是共业。
4、以定业与不定业来分:
①定业:有些业的“果报”与“受报的时间”都已肯定,称为共业。比如杀人,果报是将来坠入地狱,称为报定;如果坠入地狱的时间也肯定,称为定业。如果坠入地狱的时间不肯定,称为不定业。在佛经中说,杀父母亲的业是逆罪,死后下一世必定坠入地狱,称为定业。
②不定业:有一些业的“果报”与“受报的时间”都不肯定,称为不定业。
经常听说拜佛、忏悔消业障,如果我们深入经藏的话,就知道佛陀有三不能,其中一项就是“定业佛不能转”。比如杀父杀母,定业不能转,今生死后必定坠入地狱,任由你怎样拜佛、忏悔,都无法改变它的果报。但是不定业就不同,可以通过拜佛、忏悔、修行来改变它。所以有许多人想靠忏悔来把一切的业消灭掉,这是不可能的。有些定业没办法转,一定要受报。那佛陀不是没有能力吗? 那也不是这样说,佛世时有一位阿阇世王,他杀父篡位,后来忏悔皈依佛教,在他死后,坠入地狱,但是很快就脱离地狱之苦,这是因为他遇到佛陀,皈依三宝,求佛忏悔等种种善根因缘,是他的定业有如此的改变,但“坠入地狱”的这一定业一定是要受的。
5、以引业与满业来分:
①引业:我们造了某些业,可是今生死后到六道中的某一道出世,称为引业。
②满业:我们投生到某一道,必须要有一些业报,使这一生的业报完满,称为满业。我们今世做人,就是过去世造了投生到人道中做人的引业,但每个人的果报都不一样,所以除了引业之外,还有其他的业,这种种业与引业配合起来,才圆满我们这个人生,这些业报,称为满业。又比如我们造很大的善业,可升天,享受天上的果报;如果造了很大的恶业,也可使我们坠落到地狱中受苦,这就是引业,但坠入地狱的每个众生的业报有不同,此为满业。业的分类很多,现在只讲这些,它们之间都有关系,比如身口意三业,分善恶与无记,就是说身业有善恶与无记,口业有善恶与无记,意业有善恶与无记。身业有共与不共业;口业有共与不共业;意业有共与不共业,它们之间都有关系。
佛教的业力说
在佛教中,“业”为梵语karman,巴利语为kamma。音译作羯磨。为造作之义。意谓行为、所作、行动、作用、意志等身心活动,或单由意志所引生之身心生活。若与因果关系结合,则指由过去行为延续下来所形成之力量。此外,‘业’亦含有行为上善恶苦乐等因果报应思想,及前世、今世、来世等轮回思想。本为印度自古以来所流行之思想,佛教即采用此一观念,作为人类朝向未来努力之根据;其于佛学中之含意与界说分述如下:
一般而言,业分身、语、意等三业,小乘说一切有部更进一步解释为:内心欲行某事之意志称为意业;以身体之行动与言语表现其意志者,即是身业、语业(口业)。此外,业又可分为二种,思业指意志之活动,思已业指思业中已付诸行动者;于此,思业同于意业,思已业同于身、语二业。对三业作用之本体(业体、业性),一切有部等诸部派认为意业属于心法(意志),而身、语业属于色法(物质);大乘佛教与经量部则主张所有诸业尽属于心之活动。若论佛教之基本立场,理应采取后者无疑。
一切有部又主张,色法中之身业、语业(物质之本体)可分表(作、教)与无表(无作、无教)二种,称为表业、无表业。能表现在外并示予他人者,称为表业;无法示予他人者,则称无表业。无表业又作无表色,其本体为色法之一种,起于强烈之善、恶业,但其业兼具身表业、语表业及定等三种性质。
无表业共分三种,即:律仪(由戒、定所起之俱为善)、不律仪(由习惯性所起之恶业,具有强烈之决断性)与非律仪非不律仪(即处中无表,随时应善、恶业而起)等三无表。律仪无表在舍戒或出定之间得以持续,其他二无表若非遇特殊障碍,则将持续一生。在此等无表之中,善无表有止恶之作用,恶无表有妨善之作用,人类后天之性格即因此而形成者。身、语二业各有表业、无表业,再加以意业,合称五业。
若造善恶之业,其后必招感相应之苦乐果报(异熟)。以有业因,故招感业果;非善非恶之无记业则无招果之力。关于业因与业果之关系,一切有部之看法如下:业乃涉及三世实有者,现在之业能成为牵引未来果报之决定因(取果);另一方面,业从过去予果以强烈之作用力,而招感现在之果报(与果)。于此,经量部主张,业乃瞬间消灭者,但其业已将招感果报之种子植于心识,再由此种子引生果报。此种种子思想颇类于一切有部之无表业说。
业有种种分类,但整体而言,吾人一生之果报完全由业来引导,即引业(牵引业、总报业、引因)具有强烈作用力,可支配吾人生于人界、畜生界或其他界等。至若形成人界等个体在诸根、形量、色力庄严等各个不同之区别,则由满业(圆满业、别报业)来牵引。引业之果报称总报,满业之果报称别报,以上二业合称总别二业。复次,一切有部主张,一引业生一回,更在其上由众多之满业来完成人生,故多业引一生或一业引多生,乃绝对不可能发生者。同时,业有共业、不共业两种。前者指共通之果报,如山河大地(器世间)、无数之生物等;而有关各个生物之身体,或各个生物特有之果报,则属不共业。
所谓三性业系指:因善心而起之善业(安稳业)、因恶心而起之不善业(恶业、不安稳业),以及因无记心所起之无记业。恶业为该罚之业,故称罚业(或罚),而有身、口、意三罚业之称(三罚)。《中阿含经》卷三十二说身口意三业中,以意业为最重,此可显示佛教以动机论为主之观点;反之,耆那教谓身罚为三罚之最,此乃陷于结果论之偏颇。此外,经过深思熟虑才决断之造业,称作故思业、故作业;反之,由非故意之错误所造成者,称作不故思业、不故作业。无记业与不故思业皆不引生果报。在故思业中,积极、强猛之业,称作增长业;而消极、微弱之故思业,则与不故思业合称不增长业。逐渐增强其势之业,称作增上业、增长业;反之则称造作业。又欲界众生所造之恶业,能招感眼耳鼻舌身五识受苦报,故此种业称身受业;至如色界(初禅天除外)、无色界众生所造之善业,以第六意识能受乐报,故称心受业。以上两者,合称二受业。
复次,苦受、乐受、舍受(不苦不乐受)等果报,系分别由欲界之恶业、欲界乃至色界第三禅天之善业、色界第四禅天以上的善业之作用所致,故以上诸业依序称为顺苦受业、顺乐受业、顺不苦不乐受业,合称三受业。同时,欲界众生所造之善业能带来幸福,又称福业;所造之恶业将导致不幸,故称非福业。色界、无色界众生所造之善业,依其禅定之种类,所招感之果报决定不动,故亦称不动业。福业、非福业、不动业等三者,合称三业,或三行。再者,恶业又作黑业,善业又作白业,以此配合好坏来说明。欲界之不善业,其性质不善,异熟果不佳,故称黑黑异熟业;色界、无色界之善业,其性质为善,异熟果佳,故称白白异熟业。至于欲界之善业,其性质与异熟果悉皆黑白相杂,故称黑白黑白异熟业。但永断烦恼之无漏业,其性质已超越相对性之黑白,且异熟不招果报,故称非黑非白无异熟业。以上合称四业。在四业之中,前三者属有漏业,须至最后之无漏业方能完全断除。此外,因谄而起之业,称曲业;因嗔而起之业,称秽业;因贪而起之业,称浊业。以上三者,并称曲秽浊三业。又八圣道之第四支为正业,邪业为其相反义。
随受报时间之迟速,业又可分为四类。即:于现在作业现生受报者,称为顺现业、顺现法受业;于现生作业来生受报者,称为顺生业、顺次生受业;至第三生以后始报者,称为顺后业、顺后次受业。以上三时业之受报有特定之时期,故亦称定业;不确定何时才受报者,称为不定业、顺不定受业。不定业依其果报内容(定或不定),又有二种不同:确定果报而不确定何时受报者,称为异熟定时不定;果报与受报时间均不确定者,称为异熟时俱不定。三时业与不定二业合称五业。复次,三时业又各分时定异熟定、时定异熟不定,计有六种;与上记之二不定业,合称八业。
业所作用之依据,或有情招感苦乐果报之通路,称作业道(根本业道),此有十善业道与十恶业道。对此,一切有部与经量部、大乘唯识宗等,所说略有不同。
业为产生果报(异熟)之因,故又称业因,或因业。由业所报之果,称作业果、业报。另一方面,‘业因’意指起业之原因(如烦恼等);‘因业’则兼具因与业(主因与助缘)两层意义。牵引业果之力,称为业力。由业而感苦之果报,称为业苦;又并举业与其苦之果报,亦称业苦。恶业与烦恼并称业结、业恼。恶业所生之障碍,称作业障、业累。由业可招感报应,故亦称业感。过去世所造之业,称作宿业,或前业。宿业所报之寿命,称业寿、业受。因宿业而无法避免之重病,称作业病。宿业所引起之灾厄,称业厄。业能引生果报之道理,一如天道之必然,称为业天。又以业之如影随身,故亦称业影。业能将众生系缚于迷界,故作业系、业罥、业缚、业绳。业一如网,罩人于迷界,故称业网。恶业有如尘垢,能污及人身,故作业垢、业尘。
复次,恶业之作用有人喻为火、魔、贼,故称业火、业魔(十魔之一)、业贼等。地狱里,烛照众生善恶业之镜,或秤、记录簿等,分别称为业镜、业秤、业簿。恶业之力如风之强猛,故有业风之称。或谓由恶业能招猛风(如地狱等),故作业风。由宿业所获得之神通力,称业通(报通)。能招感无间地狱(果报)之业,称为无间业。系缚有情众生于欲界等三界之业,称为三界系业。烦恼能起业,令有情生于各种世界(即润生),此种招感未来生之业,即称润业、润生业。
此外,自己所造之业,必须由自己来承受其果报,称作自业自得。又于十二缘起中之第十支‘有’,后世(阿毗达磨)以之为‘业’之意,故有‘业有’之称。另据《观无量寿经》所载,施、戒、行三福系往生净土之正因,故有净业(清净业)之称。一般所谓念佛愿求往生净土之行法,即称为净业。[《杂阿含经》卷十三、卷三十七、卷四十九、《中阿含经》卷三、卷五十八、《长阿含经》卷十一、《本事经》卷一、《正法念处经》卷三十四、《唯识论同学钞》卷一之八、《佛法概论》第七章(印顺)、《成佛之道五乘共法章》、《三乘共法章》(印顺)、《佛学今诠》上册第二章(张澄基)、《原始佛教思想论》第二篇第四章(木村泰贤着,欧阳瀚存译)、《小乘佛教思想论》第五篇第五章(木村泰贤着,演培译)]
善恶之业有生起苦乐果之力用,称为业力。一切苦乐之果皆因业力所致,故通常有‘业力不可思议’之语。有部毗奈耶卷四十六(大二三·八七九上):“不思议业力,虽远必相牵。果报成熟时,求避终难脱。”
附:【业】《丁福保佛学大辞典》(术语)梵语羯磨Karma,身口意善恶无记之所作也。其善性恶性,必感苦乐之果,故谓之业因。其在过去者,谓为宿业,现在者谓为现业。《俱舍光记》十三曰:‘造作,名业。’业为造作之义。是有二种:一如身之取舍屈伸等造作,名为身业,音声之屈曲造作,名为语业,是直指身之造作,语之造作为业也。二与第六意识相应而起,心所中思之心所也,思之心所以造作为性,故以之为业性。即动作身之思为身业。动起语之思为语业。作动意之思为意业。依此义而俱舍论就十业道区别业业道与业道。谓杀等七支为身语二业,故为业,又为业之道。业为身语之二业,自体是业,业之道为思心所游履之处。又贪嗔等三者,唯为业之道,以彼非自体业,唯为思心所游履之所故也(依大乘之教,则意亦有业之义,依此则贪等之意业亦为业业之道也)。此二种业中,小乘俱舍以第一种为实业,为正感果之异熟因,大乘唯识以第一种为假业,以第二种正发动身语之现行思心所,为招当果之实业。
【业】《陈义孝佛学常见辞汇》我们的一切善恶思想行为,都叫做业,如好的思想好的行为叫做善业,坏的思想坏的行为却叫做恶业。
【业(梵karman,巴kamma,藏las)】《中华佛教百科全书》指有情之行为。梵语karman,音译羯磨,为‘造作’、‘行为’之义。此‘业’之思想,原是印度独特的思想,在印度人中相当普及,并以之为招致轮回转生之一种动力。佛教沿用此语,谓以此‘业’为因,能招感苦乐染净之果。而得众生与器界之报;若于迷界而言,由烦恼起业,由业招感苦果,现出迷界之依正二报。佛教认为一切万法无不基于因果之法,不仅众生之种种苦乐果报,其依报──世界之净秽等,亦悉由业所感。 业之种别甚多,大别之,不出身业、语业、意业三种。此身语等业又可依表、无表之标准加以区分。能表示自心之善等以令他人知晓之业,称为表业;不能表示自心之业,称为无表业。依《俱舍论》卷十三所载,表业、无表业俱以色性为体,故身语二业各有之。意业非色,不能表示,故不称为表;无表故亦无无表。依此说,业总有五门,即身表业、语表业、身无表业、语无表业、意业。然若依《成实论》卷七所说,意业亦有无表。另外,《大乘法苑义林章》卷三(末)载,大乘亦有人谓意有表、无表二种。又,《成实论》卷八分别作业、无作业、非作非无作业,谓业有此三种,其中非作非无作即是意业。 此外,诸经论中将业分别为思业、思已业二种。‘思业’是所谓心所之思,即意业;‘思已业’又称思所起业,谓思之所作,即身语二业。此中,说一切有部说身语二业系以色声为体,故思已业即为色业,然而经量部及大乘谓三业皆以思为体,故思惟思(即‘审虑思’、‘决定思’二思)为思业,作事思(即动发胜思)为思已业。 此外,又可约三性,而将业分为善业、恶业、无记业三种。或约界之上下及感果之可爱、非可爱,分为福业、非福业、不动业。或约苦、乐、舍三受,分为顺乐受业、顺苦受业、顺不苦不乐业三种;又,此三受业各有定、不定之异,故可再分为决定业、不定业二种;又,决定业中由于受报之时限不同,故可分为顺现法受业、顺次生受业、顺后次受业三种,此三种与不定业合并为四业;又有将不定业分为时分不定异熟定、时分不定异熟不定二种,合并前三种决定业而称五业;又可将三种决定业各分‘时分异熟定’与‘时分异熟不定’二种,加上前述二种不定业,总计为八业。此外,又有多种分类法,文繁不具。 关于业之感果,亦有多说。综言之,断道之有漏业具有五果,即异熟果、等流果、离系果、士用果、增上果。断道之无漏业唯有四果,即除去异熟果。其余非断道之有漏善及不善业亦有四果,即除去离系果。其余非断道之无漏及无记业唯有三果,即除去异熟与离系二果。一一诸业准之可分别其果。 此外,业为感果之因,故称业因;牵引业之力,称为业力;业之作用,称为业用;系缚有情,令不自在,称为业缚、业系或业绳;其所感之果报,称为业果或业报。
◎附一︰印顺《成佛之道》第三章(摘录) 颂文︰‘有报必由业,微小转广大,能引或能满,决定或不定,现生或后报,诸业不失坏。’ 解说︰正见有业有报,有善有恶,这除少数的邪见而外,一般人都是信认的。可是,善与恶,约行为的价值而说,自有他应得的果报。如不能对此有定见,那在某种环境下,善恶的信解,就会动摇了。从前,有位忠君爱国的大臣,被帝王处了死刑。临死时,他对儿子说︰‘我要教你作恶,可是恶是做不得的。我要教你行善,我可没有作恶呀!’他自己行善而没有好报,于是对善恶就发生了疑惑。所以不但要正见善恶,还要正见善恶的业报。 一切众生所‘有’的一切果‘报’,‘必’然是‘由’于‘业’力所招感。有业然后有报,有种种不同的业,所以有各各不同的报;业是非常多,非常复杂的,所以果报也是极多而又是极复杂的。什么是业?什么是报呢?业是事业,是动作。我们的内心、身体与语言的动作,凡由于思力──意志力所推动的,都是业。但现在所要说的,指从我们身口意业的活动、或善或恶的活动,而引起的一种动力;这是道德与不道德的价值。行善作恶等事业,如农工的工作劳动。业力,如劳动所得的工价──货币。凭工作所得的货币──(代表)劳动价值,就能拿来换取适当的用品;所以有某种业力,就能感得某类的果报。说到报,严密的意义是异熟──异类而熟;这在因果系中,属于因果不同类的因果。如为善而得天国的福乐,作恶而堕受地狱的苦痛。依所作的业力,感受苦或乐的报,这是正见的重要项目。惟有这样,善恶才有一定的价值。 关于业报的意义,应该略说几项重要的。 (1)‘微小’的业力,是可以‘转’化为‘广大’的。这是说,小小的善业或恶业,如不断的造作,就会积集而成重大的业力。如《法句》说︰‘勿轻小恶,以为无殃,水滴虽微,渐盈大器。’善业也如此。这与古人所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意义一样。还有,如造作害人的恶业,本来算不得重大,可是自己对于这一恶业,时时觉得害得巧妙,害得满意。这样的不断随喜恶业,小恶的力用会广大起来,与大恶一样。同样的,虽只是小小的善业,如自己能时时生欢喜心,小善也就渐渐的成为大善了。所以,我们不应该忽略轻业,不可随喜恶业,而应该随喜善业才好。 (2)在种种业中,有一类特强的业力,‘能引’我们感到五趣中的一趣报体,或生天上,或堕地狱,或堕傍生。其中又有种种类别,如傍生中或虎或鱼等。凡由强业而感得一趣的总报体(‘得蕴,得处,得界’),成为某趣的众生,叫引业。还有一类业,并不能引我们感得生死的总报体,却‘能’使我们对于这一报身的种种方面,得到圆‘满’的决定,叫满业。如生而为人,尽管万别千差,而同样是人,人是引业所感的总报。余如六根有具足与不具足,相貌有庄严与丑陋,容色有黑白,目睛有威光或无威光,音声有优美或粗俗,嘹亮或低滞……这种人各不同的差别,都由不同的满业而感得。不过,其中还有业报与现生功力(长养)的差别︰如人类的目光望远,有一定的限度(也是人各不同的),这是业力。经药物、营养、保护、训练,使达到限度中的极限,或老年而目力很好,这就有赖现生功力的长养了! (3)业又有‘决定或不定’二类;其中又有时与报的不同。有的业,要感什么报,是决定了;而在什么时候受报,现生或来生,是不决定的。有受报的时间是决定了;而所感的什么报,还没有决定。有所感的果报,受报的时间都定了;这如造作五无间业──杀父、杀母、杀阿罗汉、出佛身血、破和合僧的,来生一定要堕落地狱。也有时与报都不决定的,这大致是轻业。依古德说︰一切业,都是不决定的。换言之,一切业都有改善可能性的。所以只要能痛下决心,什么恶业,都有化重为轻,或不定受的希望。《盐喻经》说︰犯了重大恶业的,只要有足够的时间(如老死迫近,就难了。但依《观无量寿佛经》,还有念阿弥陀佛的一法),痛下决心,‘修身,修戒,修心(修定),修慧’,重业是可以轻受或不定受的。这如大量的盐,投入长江大河中,水是不会碱的。反之,虽造作较小的罪,却不知道修身,修戒,修心,修慧,还是要招苦报的。这等于少量的盐,放在小杯里,水还是碱苦的。这是业不决定的有力教证。大乘法中,观业性本空,能转移忏除重罪,也就是修慧的意义。所以,犯了重恶业的,不必灰心,应深切忏悔,修学佛法。 (4)从造业与受报的时间来说,可分为三时业︰‘现’报业,是这一生造业,现生就会感果的。‘生’报业,要等身死以后,来生就要感报的。‘后报’业,是造业以后,要隔一生、二生,或经千百生才受报的。所以造业受报,不能专在现生着想,如说︰‘行恶见乐,为恶未熟,至其恶熟,自见受苦。行善见苦,为善未熟,至其善熟,自见受乐。’在这三时业中的现报,可能是轻业报,也可能是重业的‘华报’。因为现生的果报,是以前善恶业力所招感决定了的;没有死,是不能有根本或重大改变的。轻业为什么可以受现报呢?因为轻业不致改变这一生的重要报果。例如政府现由某党主政,自有其根本政策,不能作相反的重要变革。在野党如有不重要的意见,现政权是乐意采用的。重业为什么现受华报(对将来的果报而说)呢?因为业力太重,对现有报体,起着重大的影响。这等于在野党的势力太强大了,现政权不能不接受多少意见,只要不危及政权的存在,与该党的主要政策就好。至于生报业及后报业,都是有轻有重的。 总之,业是有种种不同的,但有一点是绝对相同的,就是‘诸业’在没有受报以前,如不是修证解脱,那是怎么也‘不’会‘失坏’的。有业,就会有果报;今生不受报,来生不受报,就是千千万万生,业力照样存在,只要因缘和合,还是要受报的。三昧水忏的缘起中说︰西汉时,因袁盎的中伤,而杀害了■错。袁盎所作的杀业(教他杀),一直没有受报。直到后身为悟达国师时,那已是晚唐了。悟达国师因贪染沉香座,恶业才感报而患人面疮。这传说,也就表示着业力不失坏的意义。
◎附二︰印顺《唯识学探源》第三章第三节(摘录) 业力是佛法中最主要的论题。众生种种的差别,获得自身行为应得的结果,都建立在业力上。初期的佛教,因业力已普遍的受人信仰,所以多说明业力的必然受果与业用的差别;对于业力的体性与怎样存在,反而很少解说。佛弟子在自行化他的要求上,不能不讨论业的体性与怎样的存在;业力也就理论化,展开了各家各派的解说。一直到现在,业力还需要深刻的研究。它的因果(异熟)必然性,还需要再确立。 业,虽刹那间过去,而招感后果的力用还是存在。这‘业力的存在’,是身口行为所引起的,是生起后果的功能。业力的存在,就是动力的存在。在这些上,它与种子或熏习,比细烦恼与种习的关系更密切。可以说,业力生来就含有种子的意味。我们只要稍微考察一下各派关于业力存在的说明,就很容易看出它是怎样的向种子说前进。像《楞伽经》的‘业相’与‘心能积集业’的业,简直就是种子的异名。要研究种习,是不能忽略业力的。(中略) 关于‘业力存在’的体性,有部是‘无见无对’的色法;经部是思上的功能;成实、正量、大众它们是心不相应行,但又有有别体、无别体的二派。有部把潜在的业力,看成色法,确有极大的困难。色的定义,是变坏或变碍,无表色对这两个定义,都不见得适合。色法的定义,本是依据常识的色法而建立的,把这定义应用到能力化的细色,自然要感到困难。这正像一般哲学家的唯心唯物的心、物定义,往往不是常识的心、物一样。经部说业力是思心所的种子,虽说它‘此无别体’,‘此不可说异于彼心’,到底业力没有能缘觉了的心用,不能适合心法的定义。这样,还是放在心不相应行里,但非色非心的又是什么呢? 我以为,潜在的业力,是因内心的发动,通过身语而表现出来;又因这身语的动作,影响内心,而生起的动能。它是心色为缘而起的东西,它是心色浑融的能力。最适当的名称,是业。身表、语表是色法,因身语而引起的潜在的动能,也就不妨叫它无表色;至少,它是不能离却色法而出现的。不过,有部把它看成四大种所造的实色,把它局限在色法的圈子里,是多少可以批评的。潜在的业力,本因思心所的引发而成为身口显著的行为;又因表色的活动,引起善不善的心心所法,再转化为潜在的能力。叫它做思种子,或心上的功能,确也无妨。不过,像经部那样把业从身、语上分离出来,使它成为纯心理的活动,规定为心上的功能。唯识思想,诚然是急转直下的接近了,但问题是值得考虑的。
◎附三︰William M. Mcgovern着·江绍原译《佛家哲学通论》第三分〈宇宙转动论〉(摘录) 十二缘起说以及用来解释个体之因果程序全部,其意义都含在‘业力’一名词之内。故我们可以预料佛教哲学家必定对于‘业力’一名,辨之甚详。东洋人对于无论什么东西若是十分注意,就会把他分成许多类;果然,佛家的业力也有许多分部。我们若要把这些零零碎碎的部属仔仔细细写下来,未免是件无益的事;特别是因为其中有许多都只有道德的意味,与哲学却无关。但是也未尝不有几个一般的类名是值得讲讲的。 说一切有部与瑜伽宗为业力分部之时,所最留心的是怎样才能把佛教的各种sila(‘尸罗,正译清凉,傍译戒’)或曰‘律仪’一概网罗进去,而且使他们各得到相当的位置。但是他们也很费了事把业力分为‘有表’和‘无表’两类,与‘有表色’和‘无表色’相应。此外讲业力所用的方法很无系统,然我们把《阿毗达磨俱舍论》取来略读,即见其中(第四分)列有以下诸术语,其中有几个颇能令我们想见北宗的因果程序论,关于解释个体的那一部份是怎样的。 最重要的几个术语是︰ (1)顺现法受业︰即此生即须受果报之业。 (2)顺次生受业︰即来生始受果报,否则即无果报之业。 (3)顺后次受业︰即第二生以后某生始受果报之业。 (4)定业︰即受果时分有定之业,与下一种业相敌对。 (5)不定业︰机缘成熟即能受果,然无定时之业。 (6)自受业(?)︰即果报纯须作业者自受之业,与下一种业相敌对。 (7)异受业(?)︰即果报由自他共受之业。 (8)本地业(?)︰即果报在来生受生地(譬如富人家或穷人家,为人或为天人等等)之业。 (9)环境业(?)︰即果报来自来生环境之业。 新上座部人,即佛鸣及他的私淑者,对于业的分类更能注意,他们从各方面下手把各种业的关系详细开明。 他们首先把业就时间、功用和果报轻重该三点上区分。每一种业又再分成四部,故新上座部的分类共有十二单位。 (1)就时间上区分,业有以下几类︰ {1}急效业︰即果报不出今生之业。此种业如被他力所制不能生果,即不复有效。‘猎者发矢击鹿,如不中,则于鹿无伤。’ {2}缓效业︰即来生始受果报之业。此业如因他因牵制不在来生生效,亦不能再有效。易言之,此种业之果报如来生不现,即永不能现。 {3}无定期效业︰即将来某一生必受果报之业。此种业之有效期限长于前两种业的,故无论何时皆可生果,除非造业者在果报出现之前,已证涅盘,此业因而变成不效业。 {4}不效业(直译则为‘已有业’)︰此包括前面三种业中因自身力量薄弱不能生果者,或与更强盛的业力相抵销者。 (2)就行相上区分,业有以下诸分部︰ {1}能生业︰此种业能令‘想’起,随即退隐于密。他将来是否继续活动,全看他是得助或被抵销(看以下两种业)。此处所谓‘想’,是指‘有’支的动作,即照时间区分,应该算缓效业的在今生所生之果报。 {2}能持业︰此业能助前一种业(能生业),使所生现象得到稳固的地盘。 {3}能消业︰此业能使前两种业无效。善业恶业,此业均有力取消。 {4}能毁业︰此种业较能抗业更强,故能将正在活动着的业,以及待发的业连根拔去,使之不能生果。 (3)就果报的轻重区分业,则得以下诸分部︰ {1}极重业︰此种业能驾驭其他各种业,故得极重之名。它有时是属于善业一类的,有时是属于恶业一类的。但它无论是善或是不善,皆可以或为能生业,或为能持业,或为能消业,或为能毁业。不善的极重业在自家的果报没造成以前,能障善的重业,使不动作。 {2}近死业︰此指那能决定来生性质之业。一人如有善或不善之极重业,则此人来生的苦乐自然归极重业决定。然极重业若阙,则生物死时无论何业最先现前者即有此功能,且因而得近死业之名。 {3}习惯业︰‘此乃同一言、思、行屡有之后所生之业。习惯业所具之力,仅弱于近死业;而且此业若能战胜其余诸业,即自为近死业。’ {4}累积业︰此包括‘无始以来所积诸善、不善、非善非不善业。其实他就是每一有情物无量无边之全部过去所积之业──人称之为无定期效业之猎犬’。茍无新业能动作,则为近死因者必出自累积业旧业之中。然累积业既非常之多,则其动作之道非全智者绝对不能确知。新上座部人喻之为痴人所投之石。盖普通人以为他无论如何不至于投石之时,石固已投矣。
◎附四︰和哲郎〈业的意义〉(摘录自《原始佛教的实践哲学》第三章) ‘业’(karma,kamma)的本来意义只是单纯地意味著「作为’、‘行为’。将此‘作为’与因果关系结合,认为一种行为必然伴随某种果报,这就是业的轮回思想。但是,其中并没有说为何杀人、邪淫等行为必然会伴随死后生于地狱的结果。虽然从经验中,可以归纳出杀人的行为会产生种种苦恼的结果。但是,姑且不论被害者的亲友是否陷入于痛苦中,在事实的经验上,也有杀人者由于其杀人的行为而获得幸福的例子存在。因此,事实上有杀人──苦恼的因果关系,与杀人──幸福这种因果关系存在。像这样,前者是无罪者受苦的因果关系,而后者是有罪者受幸福的因果关系。这种经验性的因果关系显然不能成为业报思想的基础。若是如此,则显然业报思想的产生是由于对实际上存在的不公正之因果关系不满,而要求应有公正的道德报应所引起。杀人者在现世中,无论有如何幸福的生活,但其终了必定受到与其行为相当的苦恼,也就是说死后必堕于地狱。 将‘应会堕入’说成‘必然堕入’,不外是业报之思想。因此,它不是本来意义的‘因果关系’。亦即承认行为之善恶,并且给予基于此善恶行为而引起的要求加上因果关系的外衣。更因加上了这样的因果关系之外衣,因此,存于其核心的道德,也就无法不带有功利主义的色彩了。正确的‘业’将带来生天这种个人性的幸福。若欲获得生天果报,则必须致力于造作正确的‘业’。像这样,什么是正确的业,并没有成为问题,反而是能否带来个人性的幸福变成主要的问题。若将它与八圣道中的正业相较,则其间的显著差异无法忽视。在八圣道中,被当作人类应随从的道路的正见,是要在业中实现。‘业’的‘正’是因为正见之实现,而正见的实现与个人性的幸福无关,是我们本应努力的。业与果报是分开的,具有本身的意义,因此,可以单纯地解释成‘行为’,它与轮回思想无关。 业,本来只是单纯地意味着行为,它与轮回思想结合之后,其意义才变成死后生天或堕地狱的行为;业的意义如果成为无我缘起思想中,因无明而起的烦恼行为,或是成为实现明的正确行为,则显然无法将它视为缘起法中的‘行’。例如,杀人的行为,这种现实的某种事件是由无明行识等缘起法而成立,但其本身并不是法。 若考虑到这种关系,则不应将业放入于法的体系中。其后,阿毗达磨式的解释,将缘起说与轮回思想加以结合,而将缘起系列转释为轮回转生历程中时间性的因果关系,于是,被视为与行相同的‘业’,其意义不再是指单纯的‘行为’(亦即担任了形上学的意义)。而且,如同《识身足论》与《论事》的补特伽罗论者所说,在作为轮回之主体,承认非即非离蕴我的立场上,此时,业只是单纯地指经由补特伽罗(人)所做出的行为,既不能成为‘我’之代用,也不能成为Walleser所说的神秘体。 反之,保持无我之传统,排斥一切我的有部,虽否定轮回的主体,却又为了树立轮回思想,而给予业附上在轮回相续的过程中能保持某种同一的意义,于是展开了业的形上学式的解释。阿毗达磨论书中有很多值得注目的思想发展,但是,无我与轮回的结合,所显示的是教团中缺乏批判的精神,不能列为功绩。 我们仍可经由经藏以外的证据,而确定以上的解释。那就是阿育王所留下的碑文。这些碑文被认为可能比现存的阿含经典中的某些经文还要古老。(中略) 我们可以将阿育王碑文认为与业的轮回思想无关。其中,以完成全世界之幸福为最大的‘业’,又称全世界之幸福为‘应被创造的’。若是如此,则完成‘应被创造的’,也就是实现理想的努力就是最重要的业。这种业与道谛的业没有不同。它只是意味著「善行为’,却不是在轮回过程中取代‘我’而保持人格的同一的神秘体。由于阿育王是在佛灭后百年统理印度,他又是极其虔诚的信奉佛教,因此,如果在他所立的碑文中,轮回业报思想不显着的话,正可证明轮回业报思想并非是佛教的根本立场,从而,佛教本来之道德观也不是个人性的、功利性的道德。 我们依据经典本身的证据,以及经典以外的证据,阐明了业的轮回思想与四谛的体系立场相异。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认为业的轮回思想不属于‘佛教’。如同阿含经典所显示,它早已被采入于原始佛教之中。我们所主张的是︰这种思想不是原始佛教所特有的,它不属于原始佛教所特有的实践哲学。 [参考资料]《中阿含经》卷三、卷五十八;《长阿含经》卷十一;《大毗婆沙论》卷一二四;《顺正理论》卷四十~卷四十三;《成唯识论》卷一、卷二、卷八;《大智度论》卷九十四;《佛教根本问题研究》二(《现代佛教学术丛刊》{54});舟桥一哉《业の研究》;上田义文《佛教における业の思想》;佐佐木现顺《业と运命》;源哲胜《业思想概说》;深浦正文《业の问题》。
【业(karma)】《中国大百科全书(佛教篇)》 ye 佛教术语。音译“羯磨”。最早见于印度的古奥义书,是婆罗门教、耆那教、生活派(邪命外道)等都袭用的术语。佛教中一般解释为造作。人的身、口、意造作善法与不善法,名为身业、口(语)业、意业。业生灭相续,必感苦乐等果,果是业果,结果的因谓之业因。业虽由人的身口意所造,但受烦恼的支配。《大智度论》卷九十四称:“烦恼因缘,故起诸业。”这样就构成惑(烦恼)、业、苦(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大毗婆沙论》卷一百二十三说:业有作用(语业)、行动(身业)、造作(意业)三义。唯识论者认为,身语二业是假业,意业是感果的主体。唐窥基在《义林章》中说,二业(身、语)三业(身、语、意)皆是假立,然有差别,身语二业,假表业体,实是表色,非是业性;其发身语现行之思,实是业性招异熟果。 业的分类甚多,所招业果,为业因的果报,报有总别,其引发总报的业称引业,成满别报的业称满业。身语意三业,由于身的行动和语的音声都有对外表示能使人知的意义,所以谓之表业,此通三乘。大乘更加意表,认为意业于自内心有其表示,所以也是表业。《瑜伽师地论》谓“唯自起心,内意思择,……但发善、染污、无记法现行意表业”。现行与身表、语表、意表共于身中各自产生业体(善恶功能),这种业体不为人知,名为身无表业、语无表业、意无表业。声闻乘不立意表和意无表业。《俱舍论》立无表有三:1、律仪。有防非止恶的功能;2、不律仪。有作恶止善的功能;3、非律仪非不律仪。介乎二者之间。根据善恶报应和尽业说还建立四业:1、黑黑业。恶业名黑,恶业招感苦果(恶报),因果皆黑;2、白白业。善业名白,善业招感乐果(善报),因果都白;3、黑白业。指善恶交织之业;4、不黑不白业。为解脱善恶诸业的无漏业。此外,尚有思业(意业)、思已业(身语二业)等之别。(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