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柬夫(1903-1974)浙江嵊县人,1926年10月南京中央军校第六期,曾任驻平阳浙保第二旅旅长,后任国民革命军预备第六师少将副师长。

1949年5月率浙保第一旅旅部和直属队在临海起义,被任为江南先遣第二纵队副司令。1952年8月2日被宁波专员公署公安处误捕入狱,以匪首罪判处无期徒刑。1974年病死于牢中。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于1980年11月1日下达判决书,撤销1952年8月2日宁波专署公安处对其无期徒刑的决定,按起义人员对待。
陈柬夫(1903-1974)浙江嵊县人,1926年10月南京中央军校第六期,曾任驻平阳浙保第二旅旅长,后任国民革命军预备第六师少将副师长。
1949年5月率浙保第一旅旅部和直属队在临海起义,被任为江南先遣第二纵队副司令。1952年8月2日被宁波专员公署公安处误捕入狱,以匪首罪判处无期徒刑。1974年病死于牢中。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于1980年11月1日下达判决书,撤销1952年8月2日宁波专署公安处对其无期徒刑的决定,按起义人员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