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盐津河大桥和两河口大桥(以下简称“两桥”)2004年发生病害,经加固维修后,基本保证了车辆的正常通行。为了确保“两桥”的使用安全,我市委托重庆交通学院对“两桥”进行了技术检测,根据《检测报告》和2006年8月22日在贵阳召开的专家评审会意见,应对“两桥”通行车辆进行严格限制。为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失,决定从2006年9月1日起严格限制“两桥”通行车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 盐津河大桥通行车辆类型及标准
1、单车总重不超过10吨(含10吨)以下的客车可直接通过;
2、二轮、三轮摩托车;二轮、三轮人力车及畜力车;0.75吨以下货车可直接通过。
3、其余各类车辆一律禁止通行。
二、 两河口大桥通行车辆类型及标准
1、单车总重不超过8吨(含8吨)的客车可直接通过;
2、二轮、三轮摩托车;二轮、三轮人力车及畜力车;0.75吨以下货车可直接通过。
3、其余各类车辆一律禁止通行。
三、凡通过“两桥”的车辆,一律实行单车单向居中放行,盐津河大桥车速严格控制在15公里/小时以内,两河口大桥车速严格控制在10公里/小时以内,严禁在桥上停车、超车和调头。
四、凡允许通行“两桥”车辆必须服从大桥管理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通行期间的一切规定,违者,公安部门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特此通告!
二〇〇六年八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