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教高〔2010〕18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相关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甘教高 [2010]7号)的安排,经各校推荐,专家评审,现确定兰州大学“大气科学专业教学团队”等20个教学团队为省级教学团队。
各高等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的要求,做好教学团队的建设工作。通过省级教学团队的建设,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经验交流,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老中青相结合,提高中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探索教学团队在组织架构、运行机制、监督约束机制等方面的运行模式,为兄弟院校培训教师提供可推广、借鉴的示范性经验。鼓励高校建设校级教学团队。
附件:2010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团队名单
二〇一〇年四月七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