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仁府办发[2004]74号《关于印发仁怀市中枢城区旧城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和城市总体规划,经仁发改发[2005]36号、仁府函[2005]88号、仁建规[2005]374号文件批准,仁怀市城市开发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拟对中枢大水井组团南贸花园项目建设范围内房屋进行拆迁,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贵州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我局审查准予拆迁,并颁发拆迁许可证。现将拆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拆 迁 人:仁怀市城市开发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二、拆迁范围:东抵文兴巷;南抵规划消防通道;西抵振兴南路;北抵兴茅西路。
三、拆迁期限:二OO六年五月三十日至二OO八年五月三十日。
四、凡在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有争议的请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申请,逾期后果自负。
特此公告
仁怀市房产管理局
二OO六年五月三十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