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项名称: 中华人口奖
创办时间: 1993
主办单位: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 人事部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 More ...
奖项介绍
由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设奖,与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共同主办的中华人口奖遴选活动,旨在对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领域内,作出重大贡献的实际工作者和科学工作者进行隆重表彰和物质奖励;激励实际工作者和科学工作者为发展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建功立业的奉献精神;引导全社会增强人口意识和树立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推进各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对人口问题实行综合治理,继续控制人口增长,全面提高人口素质,共同创造一个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良好环境,为实现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保障中华民族的长远利益做贡献。
中华人口奖设于1993年,为中国人口领域的最高奖项。该奖为常设的个人终身荣誉奖,分设荣誉奖、工作奖和科学奖,对在中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及相关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领域内作出杰出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进行隆重表彰和物质奖励,向每位获奖者颁发奖杯、证书和两万元人民币奖金。该奖每三年举办一次,已举办过四届,第二届开始设立贡献奖,以表彰有关企业对人口事业的鼎立支持;第三届增设“国际合作荣誉奖”。
评奖规则
文件引入
中华人口奖实施办法
一、设奖宗旨
由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设奖,与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科学技术部、人事部、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共同主办的中华人口奖遴选活动,旨在隆重表彰和奖励在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及相关领域内作出重大贡献的实际工作者、科学工作者和国际友人;激励实际工作者和科学工作者为发展中国人口与坟墓生育事业建功立业无私奉献;鼓励国际友人对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长期不懈地支持与合作;引导全社会增强人口意识、树立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推进各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对人口问题实行综合治理,控制人口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全面提高人口素质,共同创造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良好环境,为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宏伟目标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做贡献。
二、设奖原则
1.中华人口奖为常设的个人终身荣誉奖;
2.原则上第三届举办一届,每届奖励不超过10名;
3.每人只能获奖一次,并限于一个奖项;
4.设奖分类:工作奖、科学技术奖、荣誉奖;
5.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评奖,无合适人选可空缺,以维护本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授奖范围
1、工作奖:
(1)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及对人口问题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实际工作者;
(2)在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解放军、武警部队……各界人士;
(3)在促进本地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方面有重大建树的省级以下(含省级)各级党政领导干部。
2、科学技术奖:
(1)从事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的医学研究和临床实践,并对该领域的发展有重大贡献的科技人员;
(2)从事人口科学、人文科学……相关科学研究,其研究成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有重大推动作用的理论研究人员;
(3)在生育调节技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生殖保健的研究与开发方面有重大发明创新或改进,应用效果显著的科研人员。
3、荣誉奖:
(1)曾对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现已不担任公职的社会著名人士;
(2)长期从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并有重大贡献,现已离退休的计划生育系统的人员;
(3)鼎力支持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国际友人;
(4)向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捐献巨额资金的国内外各界人士。
四、组织方式
1、成立中华人口奖遴选委员会。遴选委员会是中华人口奖遴选活动的最高裁决机构,发起和主办单位为该委员会的常设单位;其它有关部委、社团和企事业单位为非常设单位。常设单位对非常设单位发出邀请,共同组成各界的遴选委员会。
2、由每届遴选委员会的成员单位和其它协办单位派员组成每届组织工作委员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是具体组织实施遴选活动的机构,下设组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遴选活动的日常工作。组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
五、遴选程序
遴选活动分提名、资格审查、初选、复选……步骤,最后由遴选委员会表决选出获奖人。
1、提名:各主、协办单位所辖系统根据本办法的第一、三条规定,向有关部(委、局)、社团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部门推荐受奖;其他部门或单位可直接向中华人口奖组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推荐受奖人,国际友人的提名由国家计生委国际合作司直接向中华人口奖组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推荐受匀人。
2、资格认定:由各有关部(委、局)、社团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主管部门对被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筛选,并将筛选后的提名案报送中华人口奖组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对各提名案审核,并将有效提名案提交组委会全体会议。
3、初选:组委会召开全体会议,对全部有效提名案进行审议、评选,并提出初选名单。将初选名单通知所属单位填报正式表格。同时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征求各界意见。
4、复选:组委会召开全体会议,对初选名单和表格再次进行审议,并选出包括15名候选人的复选名单。
5、表决:召开遴选委员会全体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复选名单进行表决,最后产生不超过10名的当届获奖人。
六、奖励方式
根据遴选结果,以颁奖大会的形式,授予获奖人荣誉证书、奖杯和奖金。
七、奖励基金:
由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设立中华人口奖专项奖励基金,用基金利息部分提供奖金、奖品和工作经费。专项奖励基金的来源渠道是:
1、国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的捐赠;
2、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的捐赠;
3、国际性组织的资助;
4、我国政府机关和外国政府的捐赠。
八、附则:
1、每届遴选工作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本办法由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