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近来,部份乡(镇)食品站职工,多次到县人民政府要求对食品站实施改制,这符合国家对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和原则,为了减少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广大职工利益,规范改制行为,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对乡镇食品站的改制,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县人民政府已于1995年下发了《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县食品公司实行划转经营工作的通知》(道府发[1995]32号),把各乡(镇)所在地食品站划归各乡(镇)管理。因此,各乡镇食品站的改制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二、各乡镇食品站的改制,原则上按县发[1998]16号和道府发[1998]24号文件精神,结合各企业实际实施改制。各地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规范改制行为,确保稳定。
三、食品站的改制,首先要进行资产清理、评估。评估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财政、土管等部门负责。资产的处置报县财政局(国资办)审批。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负责,精心组织,安置好职工,力争在2002年度完成各食品站的改革改制工作。
二00二年三月二十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