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涉农收费工作的通知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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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确保我县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涉农收费工作的通知》(黔府发[2002]6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清理涉农收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和目标:

清理范围:2002年7月31日前,各部门仍在执行的所有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各种向农民强行平摊的经营服务收费。

清理目标:通过全面清理涉农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二、清理涉农收费工作的组织领导

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县物价局牵头会同县农办、农业局、监察局、财政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农收费清理工作。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清理涉农收费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清理和自查自纠,于2002年9月25日前完成。各有关部门要对仍在执行的所有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各种向农民强行平摊的经营服务收费进行认真清理,逐项填写《涉农收费清理审核表》。凡违反中央和省两级审批权限设置的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一律取消;经营性服务必须坚持农民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服务,摊派收费。各有关部门务必于2002年9月25日前将清理情况及自查表报县物价局。

第二阶段:审核处理。县物价局将各有关部门上报的情况汇总后,提出初审意见;经县农办、农业局、监察局、财政局共同研究后,于9月30日前报县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县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提出审核处理意见后呈报县人民政府。保留和取消的涉农收费项目、标准,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二○○二年九月二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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