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无罪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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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无罪,是指进入审判阶段被依法追求形式责任的人,因证据不足或具有其他法定情形,法院依法宣判其无罪的判罚。

我国宣判无罪的情形主要有三种: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死亡,能认定其无罪的,应当宣判无罪

(三)在战时,对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

(四)因证据不足,或其他不具有责性情形而被宣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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