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有犬为人所弃,惶惶于阡陌间。张元见之,即收而养之。其叔父怒曰:“何用此为?”将欲更弃之。元对曰:“有生之数,莫不重其性命。若天生天杀,自然之理。今为人所弃而死,非其道也。若见而不收养,无仁心也。是以收而养之。”叔父感其言,遂许焉。
明年,犬随叔父夜行。叔父为蛇所啮,仆地不得行。犬亟奔至家,汪汪之声不停。张元怪之,随犬出门,见叔父已不省人事。速延医治之,不日而愈。自此,叔父视犬如亲。译文张元,字孝始,是河北芮城人。祖父叫成,做过平阳郡守。父亲叫延俊,在州郡当官,曾经作过功曹主簿。并且因为至纯被乡里人所推荐。本性谦虚谨慎,孝顺父母。有一次,张元在森林小道里看见一条被人丢弃的小狗,就把小狗抱回家养着。他的叔父骂他:“你这样做有什么用?”就想把小狗重新丢掉。张元反驳叔父说:“有生命的东西,没有不应该重视它生命的。如果是符合实际,出生老死,这是自然的道理,没办法阻止。但现在它是被人所遗弃,将导致它的死亡,这并不是不可以阻止的。倘若看见它将死而不收养的话,就没有仁慈之心了。所以要把它收养了。”张元的叔父被他的话感动了,所以就允许张元抚养小狗了。过了不多久,小狗的妈妈衔着一只死了的兔子放到张元面前,然后走掉了(这似乎是为了感谢张元收养其子之恩)。后人把张元饲养被人丢弃的小狗的故事,简称为张元饲弃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