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语感韵”产生的现实基础“语感韵”是诗歌(包括旧体诗和新诗)创作押韵的一种原则,是声韵改革与时俱进的最新成果,是目前用韵标准或原理最为切合实际、用韵最为宽泛的诗歌押韵原则。“语感韵”由于沧海(于永森)在2007年提出,并以其为原则进行诗歌创作实践至今。
古代旧体诗(尤其是格律诗)押韵最为流行、持续时间最长的是“平水韵”:隋陆法言《切韵》分206韵,因过细而不切实用,至唐代,相近的韵可以同用。南宋平水刘渊将同用的韵合并为107韵,后人又合并减少为106韵,此即“平水匀韵”。平水韵随着语言声韵的变化而逐渐显示出声、韵分离的情形,如其“上平十二文”( 文闻纹蚊云分[分离]氛纷芬焚坟群裙君军勤斤筋勋薰曛醺芸耘芹欣氲荤汶汾殷雯贲纭昕熏),其中的很多韵字根据今天普通话的读音,已经感觉不出同属于一个韵部,如“文”和“熏”,在语感听觉上差距已经很大,这种情况在平水韵中比比皆是,已经严重脱离了诗歌创作的实际。而从时间上来说,沿用了一千多年的声韵长期得不到修正,也显然存在较大问题。更为致命的是,古代的四声“平”(分阴平、阳平)、“上”、“去”、“入”中的“入”声在今天的普通话中已经不复存在,这就造成了阅读古代诗歌和今天创作诗歌在押韵上的困惑:一方面,阅读古代诗歌,很多“入”声字因为在今天的普通话中已经派入了其他三声,而令人感觉到诗歌的格律难以把握,另一方面,今天的诗歌创作如果仍然用“平水韵”的标准,造成了很多困难,需要记住若干派入其他三声的“入”声字,如“击”、“石”等由古代的“入”声字派入普通话的“阴平”,如果掌握不好、记不住,就很容易出律。这些情况表明,平水韵的改革是实在必行的。
二、当代声韵改革的重大成果——中华新韵“平水韵”不适合当今时代的诗词创作,已经逐渐成为诗人词家的共识,中华诗词学会《21世纪初期中华诗词发展纲要》指出:“为促进声韵改革和推行新声韵,很有必要组织学者、专家尽快编出新韵书。新韵可先出简本,以应急需,然后在简本试行的基础上再出繁本。”中华诗词学会会长孙铁青在今年8月第十七届中华诗词研讨会及9月中华诗词学会济阳工作会议的主题报告中指出:“《21世纪中华诗词发展纲要》提出以普通话作基础,实行声韵改革。这是从语言发展现状出发,获得最大诗词效果,深受广大群众欢迎的必要措施。《中华诗词》杂志去年公布了两种声韵改革简表,一边试行,一边听取意见,准备经过认真研究,综合为一种试行简表。”《中华诗词》编辑部组织力量,对公开发表和社会上已经使用的几种声韵简表,进行了分析、研究、比较和归纳,征求了一些诗词作者的意见,经过集体讨论,整理出了《中华新韵(十四韵)简表》。
中华新韵的公布,标志着当代诗歌声韵改革已经进入实质阶段,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同时,也标志着当代诗歌声韵改革并必须与符合时代情况的历史潮流已经不可改变。但是,目前中华新韵的韵部归纳,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仍未从诗歌押韵的根本精神出发来归纳韵部,导致仍存在一些平水韵残余的痕迹,如“九文”中的“顿”、“盾”和“逊”、“迅”,“十二齐”中的“梨”和“榆”等等,在普通话的语感、听觉上仍然不相同或相似,仍脱离了现实声韵的实践。
三、“语感韵”的产生和其根本制定原则在中华新韵的基础上,针对其不足之处,“语感韵”应运而生。和从语言声韵的学术角度来归纳韵部的原则不同,“语感韵”采取从实际出发的根本精神,从诗歌押韵的审美效果来考虑(即诗歌押韵是为了产生一定的声律之美,而这种声律之美是由于所押的韵字具有相同、相近或相似的语感、听觉而产生的),而采用普通话的语感、听觉为制定原则,即以普通话的语感和听觉为基础,凡是在语感上听觉上相同、相近或相似的声韵,都可以并为一个韵部,都可以通押。这种制定原则采取了动态的制定精神,即在未来普通话已经变化了的情况下,依然可以根据其时的普通话语感和听觉,根据“语感韵”制定的根本精神和制定原则,来制定新的符合新的历史情况的“语感韵”。
而且,“语感韵”极其简单易行,不需要归纳出各个韵部,列出成千上万个韵字,只要掌握了普通话和“语感韵”的基本精神、原则,就可以在诗歌创作中将韵押好,从而起到押韵应该具有的声律之美的效果。简而言之,诗歌的押韵本来就是极为简单的事情,不应该象“平水韵”那样,因为怕出律而提心吊胆,不应该成为束缚诗人创作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