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强化城镇规划对城镇建设的调控作用,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村镇规划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抓好全县村镇规划管理工作
村镇规划是为实现一定时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土地,协调村镇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是各镇人民政府管理村镇建设的基础和依据。近年来,各镇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科学确定小城镇的性质、发展方向、规模和布局,统筹兼顾,综合部署,全县村镇规划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目前全县各镇规划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全县村镇规划管理体制未理顺,《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下简称“一书两证”)核发率低,规划执行监督不力,造成了盲目建设和重复建设,浪费了大量资源。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村镇规划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增强规划意识,正确处理村镇规划与经济、产业、环境的关系,切实把各镇小城镇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促进全县小城镇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落实村镇规划管理措施,全面推动编制建制镇规划工作
(一)加快村镇规划编制步伐。城乡发展必须坚持规划先行,做到总体规划、专业规划、详细规划协调配套。各镇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快总体规划编制步伐,切实加大投入,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规划单位进行规划修编。要尽快编制和完善镇道路交通、绿化美化、污水和垃圾处理等重要基础设施规划,明确道路红线和生态绿线要求,确保小城镇健康有序发展。
(二)提高规划设施水平,突出小城镇特色。要积极吸收、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凸现小城镇个性。各镇辖区内的标志性建筑、标志性地段等重要规划建设项目,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设计,防止出现小城镇建设品位低、功能不全的现象。
三、加强村镇规划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
(一)实行“一书两证”分级核发制度。各村镇规划区内省、县干道两侧项目用地的“一书两证”向镇村管所审报,由县建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委托各镇人民政府审批(具体委托内容由县建设局与各镇人民政府依法定程序履行相关手续),玉溪镇的“一书两证”由县建设局直接审批、核发;镇规划区建设项目报发改部门审批备案前,必须先由规划部门提出项目选址审查意见,凡没有“一书两证”的,国土部门不得提供土地。对于通过招标拍卖方式供地的,用地单位应在竞得土地使用权后,依法到建设部门办理“一书两证”。
(二)规划“一书两证”有关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和物价部门核实的标准收取,并进入财政专户(其中配套费由各镇用于城镇建设)。所有收费一律由县建设局委托各镇人民政府收取。各镇国土资源所要按照职能,认真配合村管所搞好乡镇规划管理,参与办理项目现场勘查工作。
四、健全规划实施的监督机制,严肃查处违法建设行为
镇区域内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重要建设项目规划在审批前,必须采取各种形式向社会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审批后要在建设地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建设部门要与国土部门配合做好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规划部门要加强建设工程指导和监督,落实专人对工程的验审放线、基础施工、主体工程施工等环节进行跟踪督察,对违反规划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二OO五年六月八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