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2004年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巩固“无毒县”创建成果奋斗目标,切实加强领导,狠抓措施落实,深入开展禁毒工作,全县禁毒工作取得新成绩,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全面推动我县2005年禁毒工作,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在2004年度禁毒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三江镇人民政府、平模镇人民政府、桃源乡人民政府、玉溪镇人民政府、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药监局、县文体广电局、县妇联、县职业高级中学、玉溪镇派出所、三江镇派出所、上坝乡派出所、桃源乡派出所等单位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继续努力,再接再厉,再创佳绩;未受表彰的单位奋起直追,迎头赶上,共同把全县禁毒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二00五年三月十四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