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确保完成2006年烤烟生产目标任务,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对当前烤烟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各级各有关工作部门要坚定信心,牢固树立巩固烤烟支柱意识,克服畏难情绪,克服当前因劳动力外出、生产物资价格上涨等不利因素,紧紧围绕面积落实和基础环节工作,狠抓落实,确保全县完成10万亩种植计划。
二、进一步强化任务目标。按照“任务不变、措施有力、加强考核、严格奖惩”要求,坚决维护年初分配到各乡(镇)烤烟生产计划任务的严肃性,并严格兑现县发〔2006〕2号文件规定的阶段和年终奖惩政策。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烟办、烟草公司要立即装配宣传车,深入各烤烟主产区开展宣传;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立即在县际、县乡公路主干道及烤烟主产区悬挂横幅、书写标语、召开烟农会议,扎实推进当前烤烟生产各个环节工作。县人民政府将把以上3项工作纳入烤烟生产第一阶段第二次检查评比工作的重要内容。
四、进一步巩固和落实烤烟种植面积。各乡(镇)要认真算好落实面积和计划面积的对比帐,面积落实较好的乡(镇)要戒骄戒躁,充分挖掘潜力,力争多超多种;面积落实仍有缺口的乡(镇)要找准原因,坚决克服畏难和自甘落后的不良情绪,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稳定增加基本烟农户数和基本种植面积。
五、进一步抓好烤烟生产环节工作。一是于3月10日前全面完成土地翻犁和有机肥堆制工作。二是烟草系统技术辅导人员要切实加强苗床管理环节的技术指导工作,对因烟农弃烟外出无人管护的苗床要落实专人加强管理,切实保障全县苗床数量与种植面积配套。三是务必于4月10日前全面完成烟地起垄工作。四是要做好新(改)建烤房工作,确保烤房与种植面积和产量配套。
六、进一步加强烟水配套工程调度和质量监管。县人民政府将把烟水配套工程纳入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定期进行调度,并作为烤烟生产阶段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必须抽派专人全程负责工程质量监管,督促加快工程进度,确保第一期工程5月底前全面完工。
七、进一步加大烤烟生产用煤供应协调工作力度。县煤炭局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对接上级政策,迅速组织开展全县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切实保障全县烤烟生产和群众生活用煤需要。各乡(镇)要立即制定烤烟生产用煤组织供应计划,动员烟农分批购运,切实减轻全县供煤压力;各产煤乡(镇)务必落实专人进驻辖区内煤矿加强安全监管,并将抽派人员名单于3月5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安监局和煤炭局备查。县物价局、交通局等有关部门要采取经济手段和行政措施,加大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力度,稳定煤炭市场价格。
八、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各乡(镇)要加大干部管理力度,督促干部职工深入烤烟生产第一线,加强生产指导,积极组织群众奋战20天,确保完成烤烟生产第一阶段目标任务。
九、进一步加强烤烟生产督促检查工作。县烤烟生产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帮助乡(镇)解决烤烟生产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根据阶段检查情况严格兑现奖惩,确保全县烤烟生产工作顺利推进。
二○○六年三月二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