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炸封取缔非法采煤窝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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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县炸封取缔非法采煤窝点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县炸封取缔非法采煤窝点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周再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祝华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雷俊文(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廖年兴(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董爱民(县监察局局长)

赵建新(县公安局局长)

夏仕模(县法院副院长)

张建国(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 洁(县经贸局局长)

传建雄(县安监局局长)

刘世超(县交通局局长)

申孟祥(县煤炭局局长)

王怀勤(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廖国春(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 飞(县工会主席)

夏 红(玉溪镇人民政府镇长)

高 星(上坝乡党委副书记)

张晓刚(三江镇人民政府镇长)

史天训(洛龙镇人民政府镇长)

邓应超(隆兴镇人民政府镇长)

何 健(平模镇人民政府镇长)

骆科生(棕坪乡人民政府乡长)

梁 衡(县电力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资源局,廖年兴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王怀勤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县安监局、煤炭局抽派专人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

二OO六年七月三十一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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